第一节 机构
第八章 妇女联合会
第一节 机构
建局初期女工很少,到1965年在约800名妇女中,仅有20名女职工,妇女工作没有
单设组织,由分区工会和街道办事处负责。自1973年6月成立区妇女联合会以来,各级
妇女组织围绕党在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带领广大妇女发挥了“半边天”的作用。
“文化大革命”前乌伊岭分区工会负责女工工作,街道办事处负责家属妇女工作。1967
年11月,妇女工作由政治部群工组负责。
1973年6月,成立乌伊岭区(局)妇女联合会,配备副主任2名,工作人员2名。
1979年起,基层科级单位和居民区的街道办事处,设立妇女工作委员会,配备专(兼)
职主任1名,隶属区妇女联合会。到1985年,全区共有妇女工作委员会31个。区妇联编
制5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五名,工作人员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