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交通管理
第五节 交通管理
1983年以前,乌伊岭区的交通先后由区工交科、交通科管理,区公安分局协助配合。
主要负责社会交通秩序、宣传教育和交通事故处理等项工作。
1983年7月,成立交通警察中队,编制3人,设队长1人。行政归区公安分局管辖,业
务归伊春市交通警察大队指导。交警队主要负责车辆检查、驾驶员培训及管理、交通安全
宣传和交通事故处理等。1985年,交通警察中队设队长1人,编制9人。
1983--1985年,共发生交通事故17起,其中重伤7人,轻伤6人,死亡4人,均按有
关法规分别作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