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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三案”复查

第八节 “三案”复查


1979年,根据中共中央“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政策,组成专门机构,对建局以来及
“文化大革命”期间出现的“冤、假、错”三案进行了平反和纠正。
“三案”复查期间,共平反纠正冤案2起2人,假案10起11人,错案14起14人,维持
原结论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