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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案件复查

第五节 案件复查


1978年,乌伊岭区人民法院(庭)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对自1966年以来审理过的71
卷宗各种罪犯档案进行复查。截至1979年12月,复查工作结束,共复查案件57件。其
中反革命案件4件,平反4件;刑事案件53件,平反一件,减刑10件,维持原判4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