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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

第五章 武装

第一节 机构


1965年6月,成立乌伊岭林业局筹备处人民武装部(非现役),当时未设正副部长,由
1名武装助理员负责具体工作。
1966年6月,改称为乌伊岭林业局人民武装部。1967年11月,改称为乌伊岭区革命
委员会人民武装部。1969年,人民武装部编制增至8人,设部长、副部长、文书、组织助理
员、政工助理员、作训助理员、军械助理员、通信助理员各1人。
1973年,乌伊岭区成立民兵指挥部,与人民武装部合署办公。民兵指挥部设指挥1
人、副指挥数人,下设3个组:政工组、军训组、后勤组。1976年撤销。
1980年9月,乌伊岭区革命委员会人民武装部,改称为乌伊岭区(局)人民武装部。
1985年,人民武装部编制6人,设部长、副部长、政工助理员、组织助理员、作训助理
员、军械助理员各1人。
乌伊岭区(局)人民武装部1979年至1985年连续被军分区缺区政府评为先进单位和
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先后有7人被伊春军分区授予“优秀武装干部”荣誉称号。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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