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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

第十六篇 文化 广播电视 教育 卫生 体育 科技

第一章 文化

第一节 机构


1965年5月,成立乌伊岭林业局筹备处文化教育科,与工会共同负责全局的文化工
作。只有1个流动电影放映队,1个广播室,每年组织职工业余演出1—2次。
1967年11月,撤销文化教育科。
1968年2月,区革命委员会政治部下设宣教组,后改为生产部文教组,负责全区文化
工作。
1974年,恢复文化教育科。
1981年8月,撤销文化教育科,文化与教育独立分设,成立文化科。
1984年4月,文化科与教育科合并为文化教育科,同年9月又分开,成立文化体育
科。
1985年,文化体育科设副科长1人,科员2人,负责全区文化和体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