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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侨务

第五节 侨务


1982年前,侨务工作由区委宣传部负责,1983年此项工作划归区委统战部负责。1984
年9月成立侨务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由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侨务办主任,配备
1名专职侨务秘书。
据统计,到1985年末,全区有外侨2户,共4人。归侨4户,共7人。侨眷3户,共23
人。党的十一届2中全会以后,乌伊岭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本着“一
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对外侨、归侨和侨眷在政治上“一视同仁”,生活上给予多方面
的照顾。每逢春节前夕,区委。区政府领导及侨务工作人员一同挨家挨户走访赠送慰问品
和慰问信、每逢仲秋佳节,还召开归侨、侨眷及港澳眷属代表座谈会;对其子女开学降低1
个分数段;对其就业、当兵、住房等,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照顾;对家庭生活困难困年老
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的归侨和侨属给予社会定期和社会临时救济、1985年补助救济款达
6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