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第三节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乌伊岭区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是于1984年市复退军人安置办实行权力下放给各
区时开始的。1985年共接收复退军入27人,根据需要安置到国营企事业单位。1984年以
前(含1984年),复退军人一直是由市安置办直接介绍给区劳资科,再由劳资科按个人的实
际条件,分配到各个企事业用人单位。截止到1985年底,全区共接收安置复员退伍军人
689名,其中中共党员267名,担任股段氏的72名,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59名。
1982年,乌伊岭区预备役工作开始后,所有35岁以下的身体健康的复员退伍军人均
编入预备役,其中28岁以下的为一类预备役,29岁至35岁的为二类预备役。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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