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理发 浴池
第七节 理发 浴池
一、理发
1967年成立乌伊岭区(局)职工理发室,当时有理发员4人、土木结构简易房舍20平
方米,室内设备简陋,只有几把木椅、1面镜子、几把推子等用具,每天接待顾客百十余人。
1971年,理发室新建面积为150平方米的砖瓦结构营业室,人员编制增加到16人,室内
设备有所增加。1984年新建140平方米砖瓦结构的职工理发室一处,室内设备齐全,人员
编制11人,每天平均客流在60--80人之间。
1972年以前,职工理发收现金2角。1973年始,职工每人每月发给1张免费理发票,
凭票理发。1976年后,每个职工每月发给两张免费理发票,同时理发室开始向社会提供有
偿服务。1979年,服务项目增加了烫发、吹风等。山上冬林场(所)设有理发员1名,为职工
免费理发。
二、浴池
1969年乌伊岭镇南部团结街建职工浴池1处,面积367平方米。浴池内设有水泥澡
池1个,每周一、二、三向女职工开放,四、五、六向男职工开放。后因职工增多,南北街道
公路较长,于1981年又在乌永公路零公里处(现第三商店南道南侧)建面积为367平方米
的职工浴池1处,设有大小水泥浴池各1个,每周一、二、三向男职工开放,四、五、六向女
职工开放。
职工浴池的维修与改建费用从林业局福利基金列支。职工每人每月领2张洗澡票,
免费洗澡。职工浴池同时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票价为3角。70年代起,机修厂、贮水场、
汽管处和山上各林场先后都建有小型职工浴池,定期开池,免费洗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