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建置沿革

第三节 建置沿革



一、乌马河区政权建置简述
乌马河区人民政府、乌马河林业局,两个名称,一套组织,是政企合一的地方政权机构。区
人民政府隶属黑龙江省伊春市管辖,林业局隶属省森工总局管辖。
1953年2月1日设乌敏河村人民政府,划归伊春县第四区所辖,后改置乌敏河镇和乌马
河镇。1958年2月伊春市人民委员会决定撤销乌敏河和乌马河两个镇,改设伊新区乌马河街
道办事处。 1958年10月至1959年末试办乌马河人民公社,1960年1月1日乌马河人民公社
正式成立。1962年6月16日中共伊春市委决定政企分开,将乌马河人民公社改为伊新区乌马
河分社。1964年12月根据中央林业部党组和中共伊春特委关于“政企合一”的指示精神,伊新
区乌马河分社与乌敏河林业局实行合并称乌敏河区人民委员会。1967年8月8日成立乌敏河
区革命委员会,乌敏河区人民委员会撤销。1980年9月,成立乌敏河区人民政府,1984年1月
9日更名为伊春市乌马河区人民政府。
二、乌马河林业局建置简述
1949年4月24日成立合江省林务局南岔分局第一作业所,11月9日改为汤原县乌马河
林务所。1950年1月1日改称汤原县林务局乌敏河林务所。8月23日改为伊春森林工业管理
局乌敏河分局。1953年7月24日改为东北森林工业管理局乌敏河森林工业局。1957年12月
24日乌敏河森林工业局与乌敏河林管区合并。1958年4月改为黑龙江省乌敏河林业局。1963
年3月1日改为伊春林业管理局乌敏河林业局。1966年4月1日伊东林业局与乌敏河林业局
合并,仍称乌敏河林业局。1967年8月8日成立乌敏河区革命委员会,撤销了林业局机构。
1970年5月23日启用黑龙江省乌敏河林业局革命委员会印章。1978年12月24日撤销乌敏
河林业局革命委员会,恢复黑龙江省乌敏河林业局。1984年12月15日改称黑龙江省乌马河
林业局。
乌马河林业局驻地,原设在乌敏河丰林村(现东方红农场处,曾称“12现场”、“老分局”),
在乌马河火车站南11.95公里处。1953年7月24回迁至翠岭森林经营所处(曾称“新第三”、
“新分局”),在乌马河火车站南16.45公里处。1954年11月迁至乌马河镇,位于乌马河火车站
附近。
三、区(局)机关
1949年4月24日南岔林务分局第一作业所设所长室、经理组、业务组和总务组。
1950年2月4日乌敏河林务所将各组改为股,并增设水运股和计划股。8月23日乌敏河
分局又增设人事工薪股、保安福利股、生计股、基建股。1951年1月增设机运股。1953年2月
增设森铁股。-
1953年8月2日乌敏河森林工业局设行政科、人事教育科、生产技术科、材料科、木材推
销科、计划科、财务科、劳动工资科、安全卫生科、基建科、生计科、监察室、森铁处。
1957年12月24日将原17个科室减为行政办公室、计划科、经理科、人事工资科、生产技
术科、卫生保安科、技术物资供应科、生活物资供应科、基建科、防火办公室。保卫科等11个科
室,增设营林科。
1960年9月12日乌马河人民公社设计划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办
公室、人事监察科、民政科、财政科、农业科、工业交通科、劳动科、商业服务科、文教卫生科、人
民武装部。
1965年2月25日乌敏河区人民委员会增设民政科。 6月22日设区人委办公室、监察室、
财政科、劳动科、农业科、商业科、文教卫生科、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室。乌敏河林业局增设技术
室。 1966年1月27日成立乌敏河区人民法庭。
1967年8月8日,伊春市革命委员会将区(局)组织机构一律撤销。区革委机关设政治委
员会、群工委员会。生产委员会、人民武装委员会和区革委办公室及区革委接待组。政治委员会
编制46人,内设秘书组、组织组、宣传组、文教组、文革组、政法组。群工委员会编制14人,内
设群工组、民政组、红卫兵组。生产委员会编制80人,内设秘书组、生产组、劳动组、农工组、基
建组、计财组、供销组、财贸组、卫生组、林防组、服务组、调查设计队。区革委办公室和接待组编
制13人。人民武装委员会编制8人,内设武装部和办公室。
1980年9月25日成立乌敏河区人民政府,对区(局)革委会机关体制进行全面调整。区
(局)机关建置是:政府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人事监察科、计划统计科、财政科(财务科)、劳动
工资科、物资供应科、机械电力科、营林科、科技科、工业科、交通科、农业科、农机科、农副产品
供销科、商业科、对外贸易科、文教科、卫生科、民政科、广播事业科、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室、体委
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工农教育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科学技术
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
1985年底,乌马河区(局)机关体制建置是: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职工培训中心、科学技
术委员会、科学技术协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行政)办公室、人事监
察科、计划统计科、财政(务)科、劳动工资料、安全技术(监察)科、调度科、生产技术科、工业科、
机械电力科、物资供应科、基建环保科、林产工业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营林处、林政科(防火指
挥部)、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教育科、文化体育科、卫生科、农副产品供销科、农牧科、商业科、
物价科、审计局、民政科、司法科、档案科、广播电视科、职工教育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史志
办公室、信访接待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法律顾问处、公证处。
四、基层单位
1950年1月1日乌敏河林务所于现青山林场处设直营采伐第一作业所。在一所南5公里
处设直营采伐第二作业所。是年4月将原直营采伐第一作业所改为水运第一作业所,在乌马
河火车站东南侧附近设水运第三作业所,距火车站南15公里处设水运第二作业所。9月乌敏
河分局在勃利沟的第1、2伐区设第一作业所,第3、4、5伐区设第二作业所,将原水运第二作业
所改为第三作业所。在距火车站南20公里河东处设第四作业所,在原水运第一作业所处设第
五作业所。10月10日在“老分局”处设职工子弟校初级班。
1951年7月乌敏河分局在第三作业所南5公里处设第六作业所。8月24日成立乌敏河
林业邮政流动服务组。10月20日将原属伊春森工管理局所辖的一二二贮木场(伊春出河场)
和一二三贮木场(乌马河贮木场)划归乌敏河分局管理。
1952年3月在距火车站南7公里处设大桥抚育站,在距火车站南20公里处设第四抚育
站。在距火车站南22公里处设第五抚育站,将原第六作业所改为第六抚育站,将原设在勃利
沟的第一和第二作业所迁至距火车站南10公里处,在得鹿沟设得鹿沟作业所。
1953年3月在西南岔设安全作业所。7月24日将作业所和抚育站改为车间。在东方红村
处增设前进车间。3月16日成立乌敏河森铁修建委员会。8月10日成立乌敏河森铁管理处。
1954年3月将各车间改为伐木场,将五星车间并入石磊河伐木场。6月10日将一二二贮
木场并入一二三贮木场。11月30日成立乌敏河森工局职工医院。
1955年增设中修所。1956年3月电务所与中修所合并称中修厂。4月增设四公里伐木
场。
1959年3月10日成立乌敏河钢铁厂。3月17日成立乌敏河林业局科学技术研究所。设
身敏河林业地区森林警察队。
1960年1月1日成立乌马河人民公社,增设河北、得鹿沟、先锋、育林、前进和向阳等6个
居民委。1月8日将锦山农业社(集体经济)与乌敏河林业局马场农场(国营经济)合并成立乌
马河人民公社农场。下设马场、老分局、河北、苗圃等4个作业区和兽医站。在锦山农业社处设
2个作业区。5月乌马河人民公社设立向阳、前进、育林、安全、新生、翠岭、长生、宝泉、双合、先
锋、新兴、红光等12个管理区,后又增设育苗管理区。社办直属单位有:工业联合厂、草绳厂、
文工团、第四小学、林业工人大学、技工学校、人民武装部、公安局、防火指挥部。 12月26日成
立国家经济委员会物价管理局乌马河水材收购站。
1961年12月7日设立以营林为主的育林、秀水、青山、松山等4个森林经营所。
1964年1月4日推行采育双包制,将向阳林场改为第一、二采育小工队,前进林场改为第
三、四、五采育小工队,安全林场改为第六、七采育小工队,新生林场改为第八、九采育小工队。
将青山森林经营所改为第一、二、三营林小工队。2月10日将翠岭林场改为翠岭森林经营所。
松山经营所迁至前进林场施业区。10月28日将制材厂由贮木场划出,为林业局制材厂。
1967年3月撤销林业局基建工程处,将该处的干部和工人移交给乌伊岭林业局。林业局
设立基建工程队和桥梁队。4月24日将基建工程队和桥梁队合并为基建工程处。8月8日成
立乌敏河区革命委员会,各基层单位相继成立革命委员会。
1980年11月25日将乌敏河区、林业局革命委员会所属各基层单位一律改为乌敏河区人
民政府和乌敏河林业局的建置机构。区政府有:农业物资供应站、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木
材综合利用加工厂、建筑工程队、乌马河农场、农丰农场、东方红农场、锦山农业生产大队,以及
前进、向阳、安全、青山、翠岭、育苗、乌马河、河北、伊东、伊林、红旗、长青等12个街道办事处。
林业局有:红旗、向阳、青山等3个林场,前进、安全、翠岭、育苗、乌马河、伊林、伊东、长青等8
个森林经营所,贮木加工厂、伊东木材贮运加工厂、汽车运输管理处、机械修配厂、公路管理处、
基建工程处、翠岭煤矿、森林病虫防治站、森林调查设计队、第一中学、第一小学、第二小学、干
部学校、职工医院、科学技术研究所。
1982年1月3日区政府设立燃料公司。1月20目区政府设立集体经济管理处和知识青
年总厂。11月18日设立经济警察队。11月22日设立建筑材料厂。
1983年1月13日设立伊春林业管理局森林工业产品经销公司乌敏河林业局分公司。4
月12日林业局设立枝桠管理站。6月22日设立生活服务公司。7月26目区政府整建街道办
事处,确定为乌马河、红旗、翠岭、育苗、青山、安全、向阳、前进、伊林、河北、伊东、长青、锦山等
13个街道办事处。在青山街道办事处增设先锋和砂岗2个居民委。撤销东方红街道办事处,设
立东方红居民委划归翠岭街道办事处。增设第三居民委(原锦山六队)。锦山街道办事处由伊
春林业发电厂负责管理,下设锦河和锦铁2个居民委。原锦山居民委(锦山农业大队)划归乌
马河街道办事处。9月6日区政府设立第一和第二基建工程处,撤销区建筑工程处。
1984年5月3日林业局设立伊东人造板厂。 5月26日区政府设立劳动服务公司。 6月28
日伊春农企公司将伊东养鹿场移交乌马河区,与伊东良种场合并称伊东农牧场。7月21日区
政府撤销多种经营办公室,设立多种经营公司。12月5日乌敏河林业局更名为乌马河林业局,
向阳林场更名为西岭林场,红旗林场更名为伊敏林场,长青森林经营所更名为伊青森林经营
所。12月26日设立人参加工厂,将公路管理处并入林业局汽车运输管理处,将街办工业公司
改为区工业公司,林业局3个基建工程处均改为建筑公司。撤销枝桠管理站,设立林业局木制
品厂。撤销产品推销科,设立林业局森工产品经销公司。
1985年3月28日设立区(局)商业贸易公司,撤销乌马河林业局生活服务公司。7月6日
伊东人造板厂改称伊敏人造板厂。8月1日设立乌马河区乡镇企业公司,与区劳动服务公司合
署办公。设立林业局伊东劳动服务公司,在业务上受区劳动服务公司指导。伊东木材贮运加工
厂被伊春市区“5·23”特大火灾烧掉而撤销。 8月30日设立乌马河区第三小学校。 9月24日
区第三建筑公司由工业科划出为区直属单位。12月21日商业科与商业贸易公司合并(一套机
构、两个名称)。
五、乌马河区所辖非本区、局隶属单位
设在乌马河区内的非本区(局)属单位有:乌马河车站、锦山车站、伊春林业发电厂、伊春锅
炉厂、一○一列车电站、伊春制米加工厂、伊春纺织厂、伊春工程公司砖厂、伊春航空护林站、伊
春区红光农场、伊春区东升公社、伊春商业学校、伊春大修厂多种经营队。
伊春森林经营局乌敏河林管区
1956年冬伊春森林经营局在乌敏河森林经营施业区(乌马河区建筑一公司处)建立乌敏
河林管区。林管区和党总支、工会、共青团总支的人员编制为69人。林管区内设行政、经理、业
务、统计、基建等5个股和设计调查队、护林队、医务所。下设直属单位有乌敏河、乌马岭、育苗
等3个森林经营所和1个苗圃地、1处气象预报站、2处防火检查站。1957年12月24日与乌
敏河森林工业局合并称乌敏河林业局。
伊春林业管理局伊东林业局
1957年7月由张文焕负责在伊春镇筹建伊东森林工业局,经营梅花、101两个沟系的森林
资源,经营总面积为44576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为27343公顷,林木总蓄积量为6076856立
方米。森工局党委及直属总支、支部定员编制42人,森工局团委及直属总支、支部定员编制20
人,森工局定员编制87人。森工局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生产技术科、财务木材科、计划
科、物资供应科、劳动工资科、营林科、保卫科、调查设计科。下设基层单位有木材加工厂、森铁
管理处、(503、504、516、228)等4个伐木场和1个卫生所。是年5月12日改为伊东林业局。
1966年3月16日与乌敏河林业局合并称乌敏河林业局。





@img6W80263.jpg^JPEG^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