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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伐区调查设计

第四节 伐区调查设计


1951年4月1日成立森林调查队,由主管生产副局长、作业股长、计划股长兼任正副队
长,全队编制91人。1951、1952两年,依据当时的生产方式按《东北国有林伐木暂行条例》的规
定未考虑开发顺序,只按生产需要,采取以卡尺检量指定采伐木,按地势自然状况凭目测选定
集运材道路。楞场位置的方法,圈划伐区11960公顷,选调择伐胸高直径30厘米以上红白松出
材量72.2万立方米;选设作业所、抚育站址6处;平车线路22公里。
1953年、1954年,依据实行森铁运材和继续进行流送运材的生产方式,按《东北森林一九
五三年采伐方案》规定,采用以测绳、罗盘仪实测选设集运材道路和选取标准地调查推算蓄积
的方法,调查设计伐区17501公顷,出材量108.23万立方米;森铁线路35公里;伐木场址15
处。
1955、1956年,按在集材上以采用拖拉机为主,在运材上取消流送,实行森铁运原条为主
的生产方式,依据林业部调查设计局区划的伐区和1956年初颁发的《国有林主伐试行规程》,
调查设计伐区7415公顷,其中有实行拖拉机集材、皆伐作业带宽 330米的伐区2986公顷、出
材量50.35万立方米;森铁线路26公里;伐木场址4处。
1957年,国家林业体制实行林业、森工分设,本局撤销了森林调查设计队,生产技术科设
伐区工艺设计组,担当集材道、装车场及森铁岔线设计工作。
1958年,森工、营林体制合并,重新组建森林调查设计队,编制73人。调查设计伐区4159
公顷,出材量50.98万立方米,森铁岔线13公里。
1960年,充实加强营林机构,新设的各森林经营所接管森林调查设计及伐区拨交验收工
作,森林调查设计队随之撤销。
1961年,局重新组建森林调查设计队,编制66人。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批转省委林业部、
政策研究室、省林业厅党组《关于林业生产试行顺序式皆伐的调查报告》要求,至1965年共调
查设计主伐伐区12307公顷、抚育伐伐区1172公顷,出材量共145.53万立方米,调查森铁线
路54公里,运材公路11公里。
1966年本局森林调查设计队、营林调查队与伊东林业局森林调查设计队合并。至1973
年,共调查设计主伐伐区16392公顷、抚育伐伐区3822公顷,出材量共157.7万立方米,森铁
线路46公里,运材公路68公里。
1974~1980年,乌马河、伊东沟的木材运输系统先后由森铁运材改为汽车运材,依据运材
方式变革的要求和森林资源逐年减少的实际情况,按照《国有林采伐更新规程》、《国有林抚育
间伐、低产林改造技术试行规程》及《东北、内蒙古林区林业企业采伐、营林调查设计规程》调查
设计主伐伐区10401公顷、抚育伐伐区23517公顷,出材量共115.62万立方米,森铁线路13
公里,运材公路246公里。
1981年,森林调查设计森林蓄积量采取在抽样总体内,按等距、间隔布置样点,对5公顷
以下小班进行全林每木检尺,6~20公顷小班选取50~70米的不同间距30个以上样点的机
械布点调查方法,代替了沿用已久、无精度保证的标准地调查法和费时费力的每木调查法。至
1985年,调查主伐伐区3289公顷、抚育伐伐区18122公顷,出材量共51.98万立方米,年调查
精确度均达到90%以上。结合调查,设计森铁线路6公里、公路支线56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