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拖拉机集材 1950年6月,汤原县林务局在乌敏河施业区第七、八伐区设立了夏采作业所和拖拉机大
队部,配属“克特--12”型拖拉机53台,冬初县林务局扩大的伊春林管局将其直属的夏采作业
所移交给乌敏河森林工业分局,为分局的第四作业所。第一、二、四、五作业所均设拖拉机中队,
实施拖拉机集材。12月中旬,因当年劈制的燃料小木柈未能干燥、简易机库温度低、驾驶人员
对机械性能不熟悉、操纵技术不熟练等原因,未能发挥出拖拉机集材效能。总局和管理局及时
派管理机械技术干部到各中队,与操作人员劳动在一起、食宿在一起,做到一般故障随时排除
或连夜修理;作业所采取了设置干燥室烘烤小木柈和改进、加强机库取暖等措施,集材日产量
突破了1000立方米的预期要求,拖拉机完成了10.42万立方米原条集材任务。1951年下半
年,管局将集材拖拉机全部调出,本局停止了拖拉机集材。
1955年5月,调进拖拉机44台。10月,推行苏联传入的木材生产采集运流水作业经验:
把森铁岔线伸入山楞,伐区以拖拉机集材到山楞装森铁台车,由森铁运至贮木场,在贮木进行
卸车、造材、归楞的连续作业。是年,拖拉机集材7.37万立方米,其中流水作业2.59万立方
米,比重为35.1%。
1957年,拖拉机实行常年集材。夏季用枝丫、枯立木、青秸子、花秸子等灌木杆棒铺垫集材
道,在2、3季度完成集材12.59万立方米,为拖拉机年集材量的48.9%。
1959年,拖拉机集材增至34.09万立方米,全年集材量达6555立方米。向阳林场拖拉机
年集材量达9.25万立方米;安全林场拖拉机年集材量达9.16万立方米。
1961年,大部分拖拉机状态不良,缺乏油脂、配件,集材全年效率跌落至1959年的34.
9%。全局贯彻执行“工业七十条”,在各生产岗位普遍建立健全了以“定、保”为基本形式的企业
管理制度和技术责任制度,拖拉机状态至1962年基本好转,比1961年集材产量上升31.7%;
全年作业量为1961年的148.8%。1963年比1962年集材产量、效率各提高13.6%。
1965年,综合小工队采伐、集材、装车综合产量26.89万立方米。拖拉机集材比重达到
95.2%。全年工作181天,全年集材量5846立方米,台班效率达到32.2立方米。
1966~1969年,用小木柈做燃料的拖拉机全部改装为烧柴油。平均每年减少森林资源消
耗3800余立方米。
1973年后,“克特--12”型拖拉机逐年被更替。至1983年,全部使用“集--50”型拖拉机集
材。1976~1980年,拖拉机集材作业比重为99.6%,1981~1985年为99.2%。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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