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卸车、造材、选材 本局自1950年设置贮木场至1955年9月到材均为原木。贮木场人力挖杠滚、★为拖拉
机运材卸爬犁及为森铁运材卸台车103.65万立方米;人推平车为水运出河选材69.38万立方
米。
1955年10月,森铁运原条至一二三贮木场,根据原条材质情况按经济合理的要求造成原
木,再按材种、树种、长级、品等区分选送至原木积存楞垛。开始造材时,卸原条台车用“克特--
12”型拖拉机,造材利用“哈林100”型双人抬式电锯,电力由场自备电站供应。量材员由场选拔
熟练的木材检验员担当。锯手按量材员在原条上画的粉笔记号下锯。初期,每台电锯日造材量
不超过100立方米,选材用人推平车。
1956年1月,3台电锯故障频繁,以至原条车不能随时卸车、造材,影响森铁运材和伐木场
装车,局从石磊河伐木场调来1个弯把锯伐木造材工组到造材台应援。是年,贮木场造材
19.36万立方米,为局年造材总量的60.5%。
1958年4月,原条卸车由拖拉机改为电动绞盘机。乌马河贮木场年造材28.48万立方米,
为局年造材总量的66.3%。
1964年冬,造材改用单人操纵的“克--5”型电锯,森铁运进贮木场的原木,利用绞盘机在
造材台卸车,取消了人力卸车作业。
1973年9月,人推平车选材改为电动选材车。在推车选材工人中有“选材当了‘后喘’,一
喘喘了18年”的慨叹。是年,贮木场造材10.43万立方米,为局年造材总量的71.1%。
1985年,贮木场造材4.88万立方米,为局年造材总量的65.6%。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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