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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七章 木材销售与检验

第一节 机构设置


1949~1952年,森工分局无木材销售机构,木材检验工作由作业股管理。
1953年8月,森工分局变为森工局,建立木材科,主管木材销售。木材检验工作由生产技
术科管理。
1956年6月,木材科并入财务科。
1958年4月,木材销售业务由财务科分出,办公地址在贮木场。对内为贮木场,对外为木
材科。
1960年春,木材销售业务纳入物资供应科,称供销科。
1962年,木材调运工作由供销科分出,设木材调运科、木材检验科。
1963年6月,实行“驻场(厂)木材检验制”,局向贮木加工厂、各林场派驻副科(场)级主任
木材检验员,其下属为驻场木材检验员。
1965年,撤销木材检验科,停止实行“驻场(厂)木材检验制”。木材生产交接检验、产品检
验工作由生产科、木材科分管。
1967~1970年,区革命委员会生产委员会设供销组,负责木材调运工作。
1974年,木材调运工作由生产科分出,设木材科。
1983年,木材科改称产品销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