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营林机构沿革
第一章 营林机构沿革
1952年在乌马河国铁车站南7.5公里处设大桥抚育站,12公里处设第4抚育站,22公里
处设第5抚育站和第6抚育站。
1953年7月24日抚育站全部改为车间。
1955年5月23日撤销大桥抚育车间,成立乌敏河森林中心经营所,下设所长室、秘书股
和业务股,编制15人,隶属伊春县森林经营办事处。
1957年8月7日乌敏河森林中心经营所改为伊春森林经营局乌敏河林管区。下设:乌敏
河森林经营所、乌马岭森林经营所、育苗森林经营所、中心苗圃和两处检查站。
1958年4月8日根据黑龙江省人委黑林字(58)475号文件《关于林业机构合并统一名称》
的通知,本局经营所和伐木场一律改为林场,同时局设防火办公室和营林科。
1961年12月17日成立育林、秀水、青山、松山四个经营所。
1962年8月29日为了加强营林战线,将长生、育苗两个林场合并,改名育苗森林经营所,
同时实行一所对一场的采育拨交验收制。即育苗森林经营所对长青、新兴林场;松山森林经营
所对翠岭林场;青山森林经营所对新生林场;育林森林经营所对向阳、安全、前进3个林场。
1963年育苗森林经营所职工大部分调转东风林业局,中心苗圃合并到育苗经营所。6月5
日根据(63)东林总发字295号文件决定,为了切实贯彻采育结合的方针,保证青山常在,永续
作业,将营林科改为营林处,设更新造林、山林保护和经理股,实行营林财经、材料费用独立半
全能机构。
1964年1月4日向阳林场设第一、二采育小工队;前进林场设第三、四、五采育小工队;安
全林场设第六、七采育小工队;新生林场设第八、九采育小工队;青山森林经营所设一、二、三营
林小工队。2月10日将翠岭林场改为翠岭森林经营所,同时将松山经营所迁至前进林场施业
区。
1965年10月12日青山第一、二、三采育小工队及新生第八、九采育小工队撤销,设先锋、
青山、青松三个营林村。同时,育林森林经营所设育林营林村;翠岭森林经营所设翠岭、石磊河
两个营林村;育苗森林经营所设青苗营林村。3月16日将伊新森林经营所划给伊新区。3月22
日建立伊东、红旗、东风森林经营所。4月15日撤销营林处,成立林政科。6月11日东风森林
经营所增设长青营林村;伊东森林经营所增设先锋、建兴、新兴、红林、东兴、东林6个营林村,
同时将红旗经营所的新生营林村划归红旗综合林场。6月18日将红旗、育林和伊林三个森林
经营所撤销。红旗和育林森林经营所职工全部调给西克林林业局,伊林森林经营所职工全部调
给乌伊岭林业局,同时将红旗综合林场改为红旗森林经营所。10月成立锦山森林经营所。
1967年8月8日乌敏河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将营林村和原区(局)组织机构一律撤销。
营林工作由生产委员会领导。
1970年8月4日,向阳、前进、青山、红旗森林经营所改为林场,各林场分设营林段。9月
17日重设营林科,隶属生产部。
1973年1月育苗森林经营所改为育苗森林实验经营所。5月2日建立乌敏河林业局森林
病虫害防治站,将向阳、前进、青山、红旗林场改为森林经营所。
1980年9月27日,红旗、向阳、青山三个经营所又改为林场。
1984年1月9日根据黑政函[83]51号和伊政函[84]1号文件精神,将营林科改为营林
处,设:财会室、调度室、更新和种苗、绿化办公室,增设微机室,森林病虫害防治站也同时归属
营林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