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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更新造林

第四章 更新造林



30年来,本局为实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在更新造林中深入贯彻“以人工更新为主,人
工更新和天然更新相结合”的方针,坚持成活、成林、成材为标准,坚持科学造林,因地制宜,采
取多条渠道、多种方法,加速恢复和扩大森林资源。在更新造林作业中,认真落实适地适树、细
致整地、良种壮苗、适当密度、精细栽植、抚育保护等措施,不断加强营林专业队伍建设,培养骨
干,加强技术指导,推行“七定五包”和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造林合格率、成活率和保存率均
达到伊春林业管理局要求的水平。
地类安排顺序是:先采伐迹地、荒山荒地,后疏林地、灌木林地和沼泽地以及需要进行改造
的林分。植亩造林密度,1981年以前根据本局制订的“更新技术操作细则”要求,一般实栽株数
每公顷红松、云杉4~4.5千株,落叶松、樟子松、水曲柳等阔叶树种3~4千株。1982年以后按
“黑龙江省林区更新造林技术规程”的规定,每公顷红松、云杉3.3~4.4千株,落叶松2~3.3
千株,杨树1~2.5千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