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第一建筑公司
第二节 第一建筑公司
乌马河区第一建筑公司成立于1985年,其前身是乌马河林业局基建工程处。第一建筑公
司座落在乌马河镇区东南,占地面积17600平方米。职工321人,施工机械设备15台,年施工
能力5000平方米,固定资产14万元。
1952~1985年,完成各类建筑面积13.26万平方米,修筑森林铁路56公里,修建中小桥
梁5座。加工木材4.43万立方米。1951年,成立基本建设小工队,制做简易生产工具,修建简
易房舍。
1952年春建林务分局办公室砖木结构平房800平方米,公安派出所砖木结构平房200平
方米。同年建草泥住宅30栋,建分局职工食堂、粮库各一处。一年间建筑面积达4000平方
米。
1953年基建工程队调整为两个基建段。分设在翠岭和乌马河。翠岭段建筑电站120平方
米,建简易框窑一座,木结构工人俱乐部1400平方米,乌马河段建砖木结构森铁火车站150平
方米,10门串窑一座,建草泥住宅30栋,建筑面积为3500平方米。
1954年,两段合并为基建工程队,职工达300人。当年,建砖木结构平房1000平方米。草
泥住宅30栋,面积3000余平方米。
1955年增加线路队300人,修筑青山林场森铁支线,当年竣工。
1956年首建“木砖墙、板盖房”,全木结构的伐木场办公室和职工住宅,在乌马河镇区修建
8栋砖木结构平房住宅,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是年夏,小招待所(又称小园厅)施工,年底竣
工使用,建筑面积800平方米。
1958年线路队撤销,工程队承担钢铁厂土建工程。
1959年,建筑炼焦厂、造纸厂、纤维板厂、制材厂、组织厂和职工医院、第一小学校教室。
1960年工程队承担3253平方米的林业局办公大楼建筑任务,当年春季破土动工,因资金
及材料木足而停建。1963年续建,年底竣工。同时竣工的还有锅炉房、28米高烟囱和300平方
米机修厂热压车间厂房,建楼施工全是手工操作。
1963年成立基建工程处,经济独立核算,承担全区土木建筑工程生产任务。
1964年和1965年连续两年被东北林业总局评为东北、内蒙古林区基本建设的一面红旗,
东北林业系统施工单位先后来工程处参观工程质量,学习管理方法。1965年承建的伊春勘察
设计队2100平方米办公楼,砖混结构,工程质量优良。为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基建
工程处组织技术工人攻关,研制出灰浆搅拌机一台,自制卷扬机一台,开始实行机械作业。
由于乌敏河基建工程处成绩显著,1964年和1965年连续八个季度获得伊春基建局组织
开展的“工程质量优良、文明施工”流动红旗。
1966年3月,基建工程处抽调干部和工人共100人转去乌伊岭林业局工作。
1966年,承建伊东木材加工厂浆泊车间修建工程,年底竣工。
1967年承建汤旺河大桥,桥长200米,桥宽8米。施工图纸由伊春林业勘察设计院设计,
桩基础设计深度13米,施工中桩入深度3米,遇岩石层,工程处变桩基础为墩基础,于1968年
底竣工,质量合格,是基建工程处完成的最大钢筋混凝土结构大桥工程。
1968~1978年,由革命委员会代替原基建工程处行使党政权力,指挥生产作业,直至1978
年。在此期间完成的大型工程有:乌马河公路大桥、汽车管理处车库和办公室、党校教室和办公
室、木材综合加工厂厂房、翠岭煤矿办公室、玻璃厂厂房等。
1979年6月,承担伊春林业发电厂住宅楼施工任务,建筑施工面积4173平方米。当年11
月底竣工交付使用,楼面采用钢筋混凝土空心楼板承重,工程处首次加工预制钢筋混凝土楼一
板。
1981年承担刨花板厂的建厂任务,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刨花板厂厂房主车间为框架
结构,钢筋混凝土拱型屋面板,预制构件数量多,施工工艺和技术难度大,建筑工人迎着困难
上,组织技术攻关,刨花板厂于1983年底胜利竣工。
1984年包建伊春区2000平方米立新副食品商店大楼,被黑龙江省建设委员会评为优质
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