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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第二建筑公司

第三节 第二建筑公司


第二建筑公司从一支仅能维修一般民房和建筑简易库房的小型施工队,发展到能够建造
中小型桥梁、中小型公用、民用建筑、排水管道工程及混凝土道路,拥有331名职工,固定资产
100万元的集体所有制建筑施工单位。公司前身是集体建筑工程队,1977年3月28日成立。
工程队配备3名全民所有制干部负责管理工作。其余皆为知识青年,职工总数174人,木工5
人,瓦工5人。施工任务主要是建筑职工住宅、简易库房和道路。
1978年职工151人,技工14人,因管理不善,技术力量较差,年底亏损5000元。
1979年3月,工程队升格为科级单位,直属区政府。下设建筑施工队、筑路队、汽车运输队
和制材段。同年4月,承担伊春市中心医院门诊楼1000平方米的续建任务和医院职工住宅
500平方米工程,当年10月中旬竣工,经伊春建设委员会质量鉴定,工程质量合格,第一次打
入市区施工,取得成功。
1981年1月,建筑工程队更名为基建工程二处。是年完成砖木结构平房建筑7342平方
米。
1982年,职工增到186人,技工48人。增设桥梁施工队,承担翠岭至青山18号桥的建桥
任务。桥长45米,宽8米,钢筋混凝土结构。3月15日动工,10月末竣工交付使用。

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新购置了灰浆搅拌机1台、水泵6台、平板振捣器1台、插入式振捣
器3台、75型推土机1台,施工机械化程度提高。
1983年,职工总数211人,技工50人。同年6月承建伊春市政府职工浴池,建筑面积476
平方米,1984年春竣工,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是年增加东方红--60推土机1台、250升灰
浆搅拌机1台、解放牌汽车3台,进一步提高了机械化施工水平。1984年初变计件工资制为承
包责任制,施工队实行单独经济核算,调动了职工生产积极性。是年完成房建面积3900平方
米,排水管道3380米,筑路15000平方米,工程总值175.9万元。新增灰浆搅拌机2台、水泵
2台、东方红--75推土机2台、195型半吨翻2台、10吨外燃蒸汽压路机和12吨内燃压路机各
1台。
1985年1月,更名为第二建筑公司。是年5月公司承建乌马河区第一条混凝土道路,全长
1000米,宽11米,工程总值49万元,完成房建工程6979平方米。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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