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机械检修 一、检修网点
1962年,在前进、向阳、安全、青山4个林场和森铁管理处、中修厂建立了机械检修网点。
当时各检修网点设备简陋,只有1—2台6呎和8呎皮带车床及小型机械维修设备。山上检修
网点只配备2--3名内燃修理工(大部分是拖拉机司机),以小修、临修和保养拖拉机、双筒柴油
绞盘机为主,兼修制些简单的圈垫及复扣罗丝罗母等。
1966年,又先后建立了红旗林场(伊敏)、伊东贮运厂、乌马河贮木场、翠岭、育苗、长青(伊
青)经营所等11个检修网点。为提高各检修网点的技术水平和检修能力,机修厂为山上各检
修网点派出1名技术较高、富有经验的内燃修理工,帮助机械检惨并进行技术指导工作。每年
冬运开始,机修厂还成立机械检修“小分队”(3--5人),带着易损件和工具深入检修网点和冬
运第一线协助机械检修,做到不排除故障不下山,处理一般技术问题不过夜。
1985年末,全局已有机械检修网点15个。其中:经营所6个,林场4个,贮运厂、贮木加工
厂2个,基建1个,农场2个。其中:伊敏林场检修解放牌汽车、拖拉机维修和森铁机车的中
修,台车的轮检、补助修不出场,并能自制所属机械的部分配件。
二、检修工艺
1982~1985年,实行专业分工半流水作业的检修方式,在汽车、拖拉机入厂前,均由局机
电科下派驻厂验收员、机修厂主管检修副厂长和送修单位参加的修前“解体会”。首先,对所修
机械进行外观检查,把所缺的零部件名称、数量及机械破损情况详细记录在所修机械的档案
上,等待检修;机械入库修前,需在库外清洗除污,用带压力的水冲刷;入库后将所修机械分总
成进行拆卸,对发动机、变速箱、驾驶室、后桥、大箱、车架子等零部件进行细致检验分类。可用
件进行清洗待装,不可用件送入废品库,待修件及时送交机加组按技术标准加修。在总装前,进
行部件、总成细致检查,完全合乎技术标准后则进行总装;修竣后则进行调试(自试、外试),发
现问题及时处理,然后开始喷漆,由驻厂验收员办理验收交车等事宜。
三、机修厂
本区机修厂是1954年9月22日成立的,当时仅是个机械修理所。所址在乌马河双合街
路北处,总占地面积为840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为204平方米,全员12名,下设2个生产小
组。即:机械维修小组、机加小组。检修设备简陋,只有1台牛头刨床,1台八呎皮带--15车床
和1台小台钻。机械维修小组只承担木材采、集、运等小型机械设备的杂修和维修。
1956年5月,在原机械修理所的基础上发展成机械中修厂。人员增到62名,下设机械中
修大组,全组技工30名,主要承担“KT--12”集材拖拉机的中修任务。
1964年9月,中修厂改建为机修厂,厂址搬迁到乌马河国铁车站南主干路西侧。生产厂
房、仓库、办公室(均为新砖瓦结构)总建筑面积2485平方米。编制扩大,由原厂、组两级管理
变厂、段、组三级管理。厂部下设检修、机加、铸造3个生产段,段辖若干生产工组。段配备正副
段长各1名、记录员1名。全员增到104名,增加设备12台,承担全局的机械大修任务。
1965年下半年,承担了将“KT-12”型瓦斯燃料系统(烧小木材)的集材拖拉机全部改为烧
柴油的“J-50”型集材拖拉机的任务。
1968年11月,机修厂、森铁处合并为机铁厂,人员增到508名。原森铁处带来外燃蒸汽机
车7台,客车9辆,守车3辆,台车360辆;牛头刨床、台钻、八呎皮带车床、铣床各1台。
1970年3月,投入军工生产,增设军工车间,增加技工62名,设备13台,总装了“56”式半
自动步枪,试制了/一90炮。1973年5月下马,军工车间的设备和部分技工归机加车间。
1975年7月,本区森铁运输改为公路汽车运输。森铁系统职工大部分调到红星、新青、友
好等林业局森铁处。机铁厂又改为机修厂。1976~1985年,机修厂年平均人数为125人。主要
设备有42台,固定资产81万元,年检修能力达60余标准台。
1972~1981年连续10年亏损。
1982年,全面实行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润分成的经营方式,调动了职工“找米下锅”
的积极性,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1985年大修各种机械折合72.4标准台,获利8400元,被
评为区的“五好企业”单位。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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