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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营商业经营管理

第二节 国营商业经营管理



一、商品采购
1949年,工人消费合作社主任用肩扛、担挑从伊春进货、1950年,工人销费合作社开始用
马爬犁从伊春县合作总社进货。1952年,随着林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商业经营范围不断扩大,
商品采购逐渐走向正规化,商品购进有4条渠道,以市商业局所属各站和供销系统各公司(三
级站)进货为主,自采和收购为辅。
系统内购 主要是统配商品和计划商品。由市商业局所属各站(百货站、烟酒站、水产)购
进。
供销系统购进(主要是自进商品和部分计划商品),由伊春市供销社所属各公司购进。
外地购进(自采商品),自行到外省、市采购本地供不应求商品(好、少、新商品)。如:猪肉、
水果、罐头、名烟、名酒、名牌自行车、手表、晴纶线、被面、呢绒、皮鞋等。采购地有上海、北京、天
津、山东省商业厅二级站、河南省郑州市百货站、大连及营口烟酒站、食品公司(特别水产品)、
长春市轻工业局所属各站、复县果品公司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购货品种逐年增加,购货
数量逐年增大。
收购当地商品 主要是当地产的山特产品。如木耳、蘑菇、蜂蜜、人参、山野果、药材和蔬
菜。蔬菜歉收时,从外地购进补充。
二、商品储存
商业科批发部在原有2座木板库(共800平方米)的基础上,于1967年建砖瓦结构花纱针
织品库1座(240平方米),同年又建食品暖库1栋(400平方米)。1969年建砖瓦结构百货库1
栋(400平方米)。1980年建400平方米水果窖1座。1983年在铁北第一门市部建砖瓦结构仓
库1座(300平方米)。商品贮存实行专人负责,分类保管,执行出入库手续制度。
王、商品销售
乌敏河林业局工人消费合作社自1949年建立以来,随着林业生产的迅速发展,职工和家
属人数激增,商品销售也同步增加。1949年工人消费合作社在老分局初建时,年销售额只有
10万元左右。1950年成立了苗圃分社和乌马河分社,年销售额增加到20万元。1951年成立安
全、翠岭、青山3个分社,销售额增加到40万元。1952年成立有林分社。1954年成立向阳、前
进分社,销售额增到150--200万元。
1964年伊东林业局撤销,所辖伊东沟各林场商店、红旗沟商店划归乌敏河林业局,销售额
400万,1978年达600万元。
1984年,商业科原属各林场、经营所商店移交给区供销合作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区集体、个体商店、小卖店纷纷成立,商业科批发业务激增。
1985年商品销售额481.5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