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国营商业网点
第三节 国营商业网点
一、铁北商店
铁北商店原称综合商店,其前身是1951年在乌敏河老第三成立的国营小卖店。1953年,
随分局迁至翠岭,1954年迁到乌马河镇内现址。营业室为草泥房,两座木板仓库共350平方
米。1959年新建砖瓦结构营业室800平方米,增设运货马车一辆。主要经营有五金、交电、百
货、花纱、鞋帽、医药、文化用品、烟酒、糖茶、调味品、蔬菜等。
1972年2月发生一起大火,把800平方米营业室全部烧掉。绝大部分商品没有抢救出来,
火灾损失达7.2万元。火灾过后,区政府和商业科积极组织复建工作,基建工程处承担复建工
程,仅用2个多月时间,1050平方米营业室全部完工。五星木器厂承做了货架子、柜台,伊春市
各站(百货站、烟酒站、水果站等)为了支援乌马河综合商店开业,优先调拨了一部分畅销商品,
于当年12月重新开始营业。
1984年实行经济承包。设书记1人,主任1人,营业员及其他人员31人。是年超额完成承
包经济指标,1985年营业额173万元,利润4.28万元。
二、铁南商店
1973年建立商业科第二门市部,店址在铁道南。营业室是100平方米草泥房,设主任1
人、出纳员1人、更夫1人、营业员5人。经营副食、花纱、针织、鞋帽等400多种商品。年销售
额15~20万元。
1973年,第二门市部改建一座300平方米砖瓦结构的营业室。人员增加到19人。商品由
原来的4百种增加到1千多种,年销售额30~40万元,财务归商业科核算。1982年起,第二门
市部财务独立核算,1984年第二门市部易名铁南商店,并实行了经营承包。日销售额2.4千
元,年销售额为87.7万元,纯利润2.7万元。
1984年被评为省商业系统先进单位。1985年全员21人,年销售额86万元。
三、站前商店
19B0年在原站前国营饭店址建立起来的。主任1人,营业员5人,营业室160平方米。
1984年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1985年销售额达21万元,利润2800元。
四、批发部
乌马河商业科批发部是在乌马河综合商店批发部基础上建立起来的。1964年商业科成
立,综合商店变为第一门市部,批发部划归商业科,当时有4栋木板库,批发部主任1人,保管
员、采购员、车夫、汽车司机、搬运工、更夫共25人。汽车2台、马车2台,主要责任是商品采
购、仓储、下拨。
1965年批发部建砖瓦结构的纺织品仓库350平方米。砖瓦结构的暖库600平方米。1978
年又建砖瓦结构的百货大库500平方米。1980建砖瓦结构水果库500平方米。为了适应商品
运输需要,又购置汽车1台。1984年贯彻改革方针,与业务股合并,全员24人,主要任务是基
层批发业务、业务指导和物价检查。到1985年批发商品额达157万元。
五、副食品商店
副食品商店500平方米,蔬菜部菜床200平方米,仓库150平方米。设党支部书记1人,
主任1人,全店职工27人。
经营范围 经销各类副食品,品种有:烟、酒、糖、茶、水果、调味品、蛋类、肉类、水产、蔬菜
等。
蔬菜经营办法 每年春节前,由区农业科召集锦山农业生产队各队、家属农业生产队、农
场和商业蔬菜部签订《蔬菜包产包销合同》,各农业生产队按所签合同要求,计划播种。蔬菜部
按所签合同按季按时包购包销。
冬春两季细菜供应不足部分从伊春市蔬菜公司购进,随购随销。秋菜分配由农业科和蔬菜
部统一组织分配。每年冬季窖贮白菜2.5~5万公斤。
1984年,实行经营承包,年销售额达65万元,1985年商品销售额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