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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物资管理

第二节 物资管理



一、计 划
1950年,本分局经理股未设计划员,供应原则上由伊春林管局决定,按生产方式、任务量
计划分配。经理股设分配员1名,对作业所按任务量分配物资。作业所设保管员1人,负责分
配、出库,向经理股报消耗表。
1953年设材料股。是年,升格为材料科。物资计划工作开始。设计划员2人,编制采购和
供应的物资有:采运装工具、油脂燃料、冰爬犁材料、取暖材料、劳动保护用品、粮油和副食品。
1957年粮油、食品类全部移交给商业部门,专管生产物资,计划管理走上正轨。计划国控
统配一、二类物资,部管产品,林业专用工具,地方三类产品(辅助材料)。
1978年后,物资科贯彻“计划调节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陆续出现的物资商店面向
社会,坚持先计划内,后计划外的原则。实施两个渠道、两种价格。加强了林业物资的计划管理,
活跃了地方物资的市场交流。
二、采 购
1950~1953年实行领料提货制,货源是林管局材料处。
1953年下半年开始到东北林业总局材料处订货。
1955年,本局材料科自编计划送交管理局审批后,到指定的全国林业定点采购城市采购,
开始了独立的采购业务。
1958年后,一、二类物资由国家统配,森工工具配件在历年的全国性林业企业会议上订
货、综合平衡和调剂,解除了满天飞采购局面。三类物资仍自找货主订货。
1958~1961年,钢铁厂、焦炭厂上马、林产工业八厂成群。所需设备、材料、零件、油脂、燃
料等急需物资,因同林业不对口,均需通过协作手段解决。党委书记、林业局局长亲自出征带领
采购人员采购。
1966~1976年间,货物供应失控,采购工作混乱,场所皆有权到处采购。
1978~1985年,经过治理和整顿,制订了五统一的物资采购规定,采购权收口到局物资
科。
三、验 收
验收是一项业务性较强的工作。物资工作强调“病从口入”,物资到站立即逐件逐品种按规
格、型号、质量、计量单位和配套附属部分进行行业技术验收。对化工、油脂、燃料、建材等按化
验单和国标部标计量验收。有仪器、衡器等齐备的验收工具。建立了验收制度,填写验收单和
验收报告。
1953年,材料科配兼职验收员(计划分配员兼)。经过清仓核资、清仓查库,发现积压、报废
和质次价高物资设备不配套,超标准库耗,损失严重,教训深刻。
1957年,物资验收员由仓库主任兼,开始加强验收工作。
1962年,设专职验收员,明确职责,建立规章。
1966--1976年,验收人员下放干校劳动,验收工作开始流于形式,物资积压,库存结构不
合理,占用流动资金。
1978~1985年间,物资验收得到加强。扭转了乱采、乱购、无计划进货的局面。
四、储 备
物资储备是按上级规定、生产规模、生产性质、生产方式分保险储备和定额储备。
1950~1953年,是年吃年用供应管理方式,无储备。
1953年高度集中,统一管理,分散储备,林业局核算。
1955~1957年,林业机械化比重愈来愈大,物资紧缺,国家统配物资也出现紧缺。为了不
影响生产,强调合理储备,规定品种周转天数和储备资金,提前储备,编制年申请计划,批多少
用多少,超耗请示。
1966~1976年,储备工作打乱。
1978年搞清产核资,恢复转帐,财务核定流动资金周转。物资科压缩库存量,做到结构合
理,加快物资流通,减少中间环节。
五、供 应
1950年是实报实销供应制。
1953年起,实行计划供应制。
1957年,撤销3个供应站,由物资科直接对场供应。场设物资分库,全面执行调拨,局对场
接任务核定调拨数,其中包括定额储备数,保险储备置在局库不下拨。
1962年物资缺口大,仓库资金占用大,周转不开。钢铁厂、焦炭厂、林产工业加工厂纷纷下
马。全局物资供应采取保林业,压工业,下钢铁工业,集中起来“挖、节、利、代、修”,保重点,平衡
调剂,高度统一充分利用废旧物资,渡过难关。
1966年~1976年期间,计划性差,超耗部分领导任意批条,造成供应混乱。
1980年,加强了供应的计划性,加强核算,采取先计划内后计划外,先重点后一般,先企业
后地方的原则。统配物资和林业专业物资对口入座专项供应,不准串用和挪用。
1985年,生产资料、部分统配物资进入市场流通领域。
经过改革,物资科变管理型为经营型,实现了五统一、六管理、四原则。即,统一计划、统一
管理、统一采购、统一调度、统一供应;管供、管用、管资金、管成本、管回收、管利用;高度集中、
供管并重,全面核算,专项专用,物资流通,文明经营,计划定额,重点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