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七章 物价
第一节 机构设置
物价科成立前,物价工作由计统科负责,与市计委物价科直接对口,受市计委物价科指导。
区计统科设专职物价员1人,负责全区物价管理工作。
1979年,成立了物价管理委员会,设管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1人,下设办公室,主任1
人,副主任1人和专职人员。
1984年4月成立物价科,配科长1人,工作人员3人。同时成立乌马河区物价检查所,归
物价科领导,科所合署办公。
1985年10月,根据市物价局(85)86号和黑工联字(85)13号、黑价联字(85)27号文件精
神,成立了职工物价监督站,由区工会具体负责,物价科协同进行业务指导,增聘了业余物价监
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