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与队伍
第二章 企业财务
第一节 机构与队伍
1950~1952年,乌敏河分局隶属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分局设有财务股,管理全局财会业
务。各基层单位不设会计,由各工队的事务来管理工人工票和给工人开支。分局不进行独立核
算,按月向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报帐。1950年推行鹤岗开支经验时,分局成立了工薪股,直接
给工人开支。全局财会人员由10人增加到23人。
1953年7月,乌敏河分局改为乌敏河森林工业局,财务股改为财务科,成为独立核算的森
工企业。由于业务范围的增大,科内人员逐渐增到38人,各基层单位设有会计和出纳人员,全
局共有财会人员78人。
1953~1954年,财务科先后设有8个核算组,即综合会计组、成本会计组、财务会计组、财
产会计组、材料会计组,基建会计组、经费会计组和出纳组。
财务科的体制变革情况
1956--1957年与木材科合并为财务木材科。
1958年与材料科合并为经理科。1959年分开,以后一直称财务科。到1985年末全局共有
财会人员8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