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保险
第三节 保险
1981年2月,乌马河人民银行办事处开始办理企业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业务。1982年2
月,成立中国保险公司伊春市支公司乌马河代办处。设保险业务员1人,由乌马河人民银行代
管。同年,开办家庭财产保险业务。1984年2月,乌马河代办处独立办公,为中国保险公司伊春
市支公司下设机构,人、财、物三权归上。同年开办司乘保险业务。1985年12月,乌马河代办处
保险业务员2人。
1983~1985年,本区连续遭受严重的水、火灾害,全民企业、集体企业和个人财产损失严
重。保险公司落实赔付政策,使受灾的投保生产单位灾后很快恢复生产,家庭财产保险的受灾
户灾后很快重建家园。1983年4月29日,乌马河区工业科建材厂遭受火灾,损失3万元。保险
公司经过调查,赔付28684元,使这个集体企业灾后得以起死回生。1983年8月,连日降大雨,
河水暴涨。公路、桥梁被洪水冲毁,经济损失严重,经伊春市支公司核查批准,赔付45.4万元。
1984年5月23日,伊春区发生特大火灾,本区伊东木材贮运加工厂和人造板厂被大火烧毁,
经济损失惨重。经伊春市支公司调查,赔付经济损失199.3万元。1985年8月16日,发生特大
水灾,经济损失严重,保险公司赔付140多万元。由于保险公司及时兑现了保险政策,使受灾
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生产和生活得到保障,投保的单位与个人,逐年增多,保险业务逐年增
加。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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