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五章 税务、税种、税率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60年4月,区财政科设编2人负责税收工作。1962年3月,建立乌敏河税务所,人员1
人,隶属区人委。1963年4月撤销乌敏河税务所,由伊春市税务局税政科下设驻征组负责乌敏
河税务工作。1965年4月,乌敏河税务工作隶属伊春市税务局伊春税务分局。1968年10月,
重建乌敏河税务所,人员1人,隶属区革委会。1973年1月,乌敏河税务所改为乌敏河税务分
局。设分局长1人,工作人员7人。1978年3月,乌敏河税务分局人、财、物三权上缴,隶属伊春
市税务局。1984年6月,乌敏河税务分局改称乌马河税务分局。同年,新建430平方米二层办
公楼。1985年1月,乌马河税务分局设置了税政一股、二级、三股和会计股,人员21人。其中分
局长1人、税务干部14人、协税员2人、工人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