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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党务工作

第五节 党务工作



一、组织工作
组织机构 1958年成立乌敏河森工党委设组织部。1964年组织部隶属中共乌敏河林业局
政治部领导。1967年受“文化大革命”冲击,自然解体。1972年区委第七次党员代表大会后恢
夏区党委组织部。
干部管理 1954年建立后备干部名单,经过考察培养,于1956年提拔干部116人,1958
年将局机关17个科室减到9个,人员从182人减到67人。1960年又提拔干部516人,1962
年先后两批下放干部123人,1968年秋“文化大革命”中下放干部300余人,1970~1972年陆
续调回分配工作。1983年选拔后备干部建设“第三梯队”,坚持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的标准,用公开选拔、公开名单、公开培养的方法建立后备干部名单。到1984年末,全区各级
领导班子普遍进行了调整。在调整中对具有开拓型特点、勇于探索的立志改革者,就地启用39
人。其中;副职提正职17人,一般干部提为副科级22人。1985年对各级领导班子又进行了调
整。
发展党员 1950年开始发展党员。自1952年起,重点在生产第一线工人中发展党员。到
1976年工人党员发展到608人,占党员总数的53%,比1952年的40%上升13%。党的十一
届三中全会以后,重点在中、青年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到1985年共发展61名知识分子入党。
组织建设 自50年代初,党组织从地下转为公开以来,逐渐形成了党的组织生活“三会一
课”制度。自1973年以来,区党委常委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即:每个成员除以普通党员身份
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外,还在常委中过组织生活。区党委坚持开展评选先进党组织和优
秀党员活动。每年“七一”均表彰奖励一批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
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加强了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工
作。截止1985年,共发展61名知识分子为中共党员,有123名知识分子被提拔到局、科级领
导岗位。
老干部管理 1980年11月5日区党委决定成立乌敏河区老干部工作委员会。1982年2
月12日成立老干部学习室党支部。1985年12月23日设区委老干部科。1985年末全区共有
老干部193人,已离休127人,退休25人。是年区党委下发《关于离、退休老干部政治、生活待
遇的暂行规定》。据此,组织老干部学习,邀请老干部参加大型会议及各种庆祝活动,组织身体
健康的老干部参加整党、讲革命史等项活动,对老干部实行“思想有问题、生活有困难、身患疾
病必访”的制度。
二、宣传工作
组织机构 1953年乌敏河森工党委设宣传部。1964年宣传部隶属中共乌敏河林业局政治
部领导。1967年受“文化大革命”冲击,宣传部自然解体。1972年区委第七次党代大会后恢复
区党委宣传部。
理论教育 1953年在职干部的理论学习,以《学习》杂志连载的经济建设常识为主要内
容。学习组织分为初级组和中级组。1959年全党全民理论学习形成高潮。全体在职干部和知
识分子,以及60%的工人共有4584名职工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建立职工业余学校7个,政治
理论学习小组32个,哲学小组5个。进入60年代,以毛泽东著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开
展大学习运动。“文化大革命”后期进行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教育。1977年组
织党员、干部学习《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开展了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
论。1984--1985年组织党员、干部和知识分子进行以《邓小平文选》为主要内容的政治理论学
习。
党员教育 50年代初至60年代中期,以刘少奇的《论党》、《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和党的七
大、八大文献,以及党的基本知识为主要教材,以党课形式进行党员教育。1978~1985年以党
的十一大、十二大文献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内容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和党规
党法的教育。在此期间发动党员学习退休工人共产党员刘志潼的模范事迹。
社会宣传 1953~1956年间,向党内外进行了婚姻法、兵役法、肃清反革命和党在过渡时
期总路线、总任务的宣传,并进行了增加生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勤俭建国,勤俭办企业,发
扬艰苦奋斗的革命优良传统的宣传。1957~1962年间,进行“反对右倾保守思想”、“反对资产
阶级、小资产阶级思想影响”的斗争和反右派斗争。进行了“三面红旗”(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
社)的宣传。1963~1966年间,进行了“三个主义”(国际主义、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
宣传和大学毛泽东著作、大学解放军、大学大庆的宣传,以及“文化大革命”的宣传。在进行“三
个主义”教育期间,局党委四届四次全会作出《关于结合我局当前“三个主义”教育深入开展学
习雷锋和宋恩珍同志的事迹的决定》(1963年1月9日通过)。局党委四届十五次全会又作出
《关于深入开展大学毛泽东著作运动的决定》(1964年6月26日通过)、局党委副书记、政治部
主任邢国珍于1965年9月1日在乌敏河区学习毛主席著作先进集体、积极分子代表会议上总
结了学习的收获:全局的木材生产实现了“三变”(即:手工业变机械化、季节作业变常年作业、
生产原木变原条),成立了9个采育双包小工队,建立了营林新村和农业新村。财贸战线上的
职工改进服务态度,送粮上山、送生活日用品上山。全区各单位的职工家属和街道居民树立为
林业生产服务的思想,开展义务劳动。在1965年上半年内为林业生产第一线工人拆洗被褥
580床,洗衣服1330件,缝补衣服153件。医院医生史双有用咀吸婴儿咀里的血块和羊水,抢
救窒息婴儿。民警薛宪都路遇患病走路困难的老人,把老人背到医务所。领导作风有转变,局
主要领导干部分头率领机关干部组成工作组深入各基层单位蹲点,参加生产劳动,调查研
究,总结经验。1966年2月12日局党委发出《关于认真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
学习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同志的通知》。1966年4月13日局党委又发出《关于学习刘
美泉、赵长久同志及其英雄集体的通知人在干部和群众中进行了向英雄人物学习的宣传活动。
在林业建设方面进行了爱林护林、全民搞营林、大办营林新村的宣传。1978年末开始进行了党
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所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社会主义
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宣传。在林业建设方面宣传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
中共中央《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3~1985
年连续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全区共召开动员会、报告会、座谈会412次,张贴标
语1672幅,刊出墙报、黑板报412期,专题广播稿件425篇。
宣传队伍建设 党的报告员均在党委委员和党总支、支部书记中选拔,经党委任命。1954
年森工党委任命7名报告员、成立报告员小组。1962年报告员发展到78名。“文化大革命”中
停止了报告员活动。1981年恢复报告员制度,任命70名报告员,1985年已有112名报告员。
发展党的宣传员,1953年7月19日乌敏河森工党委宣传部发出《关于加强党的宣传网工作指
示》,要求各党支部发展党的宣传员,建立宣传网。规定选拔宣传员的条件是:历史清白,思想进
步,愿意做党的宣传工作,在群众中有威信,有一定的宣传工作能力。教育培养成熟后,填写《宣
传员登记表》,经党委宣传部批准,即为党的宣传员。1954年宣传员队伍发展到403人,各基层
普遍建立宣传员小组。1960年宣传员队伍发展到1184人,“文化大革命”中停止了党的宣传员
活动。1981年重新组建宣传网,发展党的宣传员250人,1985年经过整顿,全区共有党的宣传
员167人。
1954年建立有线广播站,1977年2月18日成立广播事业科(科、站合一),1985年改称广
播电视科。
错划右派的改正 1978年5月~1980年1月,对1958年反右派斗争中错划为资产阶级
“右派分子”,以及在工人中错划为坏分子及受株连的子女进行了平反、改正。经报请中共伊春
地、市委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撤销原党委决定,摘掉21名干部的资产
阶级“右派分子”帽子、3名工人的“坏分子”帽子,为2名受株连子女恢复名誉,给予就业。对摘
掉“右派分子”帽子的干部和摘掉“坏分子”帽子的工人,均恢复原工资级别,安排适当工作。
三、统一战线工作
组织机构 1982年以前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全区统一战线的具体工作。1982年1月设统
一战线工作部,配副科级干事1人,是年5月增配副部长1人,1984年4月增配部长1人。
统战对象 1965年全区共有统战对象210余人。1985年末全区统战对象发展到1978
人。其中:非党知识分子252人,党外人士4人,台属4人,原工商业者9人,新工商业者572
户、720人,错划“右派”43人,起义投诚10人,满、蒙、回、壮、侗、朝鲜、鄂伦春等7个少数民族
202户、936人。
主要工作 1982年5月10目区党委决定成立对台工作领导小组。1982~1985年间对全
区统战对象进行基础调查,复查落实各项统战政策,解决在改正“右派”中的遗留问题,并剔除
档案中不应存放的各种材料。开展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及指导工作。建立区个体
劳动者协会。推荐非党人士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加强与非党人士合作共事。1984年组建区政协
机构。1985年区别原工商业者中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9人。
四、纪律检查(监察)
组织机构 1953年7月成立乌敏河森工党委,设纪律检查委员会。1956年改为监察委员
会。1967年受“文化大革命”冲击自然解体。1972年12月15日区党委第十九次党委会决定
成立纪律检查组。1977年5月区党委常委决定撤销纪律检查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纳入党委
组织部。1979年区党委八届六次全会选出中共乌敏河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4年十届党代
大会选出中共乌马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委十届一次全会选出纪委常务委员会。设秘书科、
检查科和审理科。
主要工作 50年代围绕贯彻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查处违纪案件,结合劳动竞赛查处严重右
倾保守、忽视党的领导的违纪行为。60年代围绕以阶级教育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展
党的监察工作。70年代初、中期,围绕批林整风和基本路线教育运动向资本主义倾向和意识形
态领域里的“四旧”(旧文化、旧思想、旧传统、旧习惯)表现作斗争。1979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
会后恢复党的纪检机构,围绕整顿党风,重点查处继续坚持林彪、江青反革命路线,在行动上抵
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问题。1982年以后,在打击经济领域里严重犯罪活动的斗争中加强
纪检工作,配合公、检、法和区委贯彻中央紧急通知办公室查处经济案件。并将纪检工作重点从
以主要精力查处党员违纪案件转到着重抓执政党的党风上来。
党纪处分情况 1950~1957年共给党员党纪处分68人。其中:开除党籍18人,留党察看
6人,撤销党内职务4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党内警告21人,党内劝告16人。1958~1976年
共给党员处分155人,其中:开除党籍39人,留党察看30人,撤销党内职务11人,党内严重警
告37人,党内警告38人。1977--1985年共给党员处分49人。其中开除党籍7人,留党察看
11人,撤销党内职务5人,党内严重警告13人,党内警告13人。
甄别 1961年11月成立甄别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1959年党内反右整风运动中受
批判、处分的9名党员干部进行了甄别。结果:正确的4名,部分错、改变性质的1名,全错、取
消处分恢复名誉的4名。
平反冤、假、错案 1981年对建国以来全区347起违纪案件进行全面的审查摸底。对其中
有申诉的33起和未申诉的11起进行了复查处理。结果:全部改正17起,部分改正9起,原结
论不变18起。
打击经济领域里严重犯罪活动 1982年3月区党委成立贯彻中央紧急通知领导小组,下
设办公室。抽调41名办案人员,由区纪委牵头,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机关配合下,开展打
击经济领域里严重犯罪活动的斗争。到1985年未累计立案35起,其中:大要案7起。查处结
案34起(其中查否1起)。党纪处分4人,政纪处分8人,刑事处罚7人。累计追缴赃款
45841.82元。
纪检信访 凡重要信访均送纪委和党委领导人亲自阅批、接待。1985年5月制定《区纪委
信访工作细则》。
(见附图)
五、政法工作
机构设置 1984年3月8日始设政法委员会。副书记1人,委员5人,工作人员2人。
1985年工作人员增至5人。
主要工作 1984年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协调“四长”(公安局局长、检察院
检察长、法院院长、司法科科长)会议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件。1985年配合区直机关整党,整顿
了政法战线的干警队伍。
六、党 校
1959年10月成立乌敏河林业局党校,设在乌马河火车站附近,校舍为160平方米木板
房。1962年迁至乌马河森林经营所,借用240平方米砖瓦房为校舍。1966年停办。1977年8
月成立乌敏河区委党校,设在区五七干校。1978年3月与五七干校合并称:党干校,校舍为
160平方米的板夹泥大棚。1985年6月党干校与职工教育学校合并,称为党干职校,同年校舍
扩建为894平方米的砖瓦房,没有教室、办公室、资料室、食堂、宿舍、锅炉房。
1959~1962年于广福为校长;1963~1966年邢国珍为校长;1977年刘铁成为校长,配专
职副校长2人,理论教员2人;1978~1983年杨国奎为校长,配专职副校长3人;1984年始配
专职校长1人,副校长2人。
党员培训 每次办班均由党校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培训规划。每期培训班都举行开学典礼,
通过学习计划,成立临时党支部。由区党政领导和部门领导讲课,理论教员辅导。1959~1977
年共办党员短训班和五届人大文件学习班53期,培训党员1545人次。1978~1985年共办党
员干部学习班、训练班、培训班35期,培训党员干部1381人次。
干部培训 每次办班均由党校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干部培训工作,由主办部门提出培训规
划,党校负责组织培训。1978~1985年共办行政、工会、共青团和政法机关以及中、青年干部的
新宪法和五届人大文件学习班、哲学班、经济理论班、电大中文班、法制班、文化补习班20期,
培训干部611人次。
七、撤销机构
1960年4月5日经市委同意,乌马河人民公社党委设财经贸易部。1962年2月8日撤销。
1960年11且1日公社党委决定,将党委福利部改为农村工作部。1962年2月8日撤销。
1964年4月1日设立中共乌敏河林业局政治部。1967年受“文化大革命”冲击,自然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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