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历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节 历届人民代表大会
乌马河人民公社首届社员代表大会于1960年10月25~28日在乌敏河林业局圆厅会议
室举行。出席代表320人。大会选举产生乌马河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委员25人,主任翟福珩,
副主任冷向春。
乌马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注:此会议名称及所列届次系区档案室的文书
档案记载)于1960年11月27~28日在乌敏河林业局圆厅会议室举行。区人民代表41人,出
席大会代表34人,列席37人。大会通过《乌马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大
会选举产生乌马河区人民委员会。委员11人,区长翟福珩,副区长冷向春、李传德、张绍卿。并
选举产生出席伊春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5人和乌马河区人民陪审员20人。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65年9月27日在区机关三楼会议室举行。出席代表74人,大
会选举产生15人组成区人民委员会,并选举区长由心传、副区长刘勇发、张燃。
第二届“革命群众组织”代表会议于1967年8月8日在区职工俱乐部召开。会议由乌敏
河区军事管制委员会主持。各“革命群众组织”代表参加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乌敏河区革命委
员会,并通过了《给毛主席的致敬电》和《乌敏河区革命委员会第一号通告》。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0年7月23日在区机关三楼会议室举行。出席代
表172人。会议听取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并通过《关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听取区
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通过《关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区人
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运用差额选举方式,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13人组成的
区人大第三届常务委员会及主任、副主任。
选举区长、副区长;选举区人民法院院长孙天恩;选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惠清。会议还
选举人民陪审员57人。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1年6月25~27日在区机关三楼会议室举行。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82年4月15~17日在区机关三楼会议室举行。会
议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礼貌活动和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议案》,并通过
《关于持久地开展文明礼貌活动和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会议进行人事调整和选举。调
整和选举结果:免去由心传乌马河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以举手表决方式选举崔成栋为乌马河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罗铭伟为乌马河区人民政府区长。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83年3月1~3日在区机关三楼会议室举行。会议
接受吴立本辞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以举手表决方式选举罗铭伟、吴宝才等20
人为出席伊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5月29~31日在区机关三楼会议室举行。出
席代表135人。会议听取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加强综合治理
工作的专题报告》,并通过《关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
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决议》;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通过《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的决议》;听取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关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
议》和《关干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听取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案处理情况和四届
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13人组成的乌马
河区人民代表大会第四届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选举区长、副区长;选举王世忠为乌马
河区人民法院院长,徐惠清为乌马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5年4月19~21日在区机关三楼会议室举行。会
议作出《关于接受鄂义定辞去乌马河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
选举庞福安为乌马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真生为乌马河区人民政府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