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人事 一、机构沿革
人事教育科设于1953年7月10曰,1954年4月6日改称人事科,1958年4月8日改称
人事工资科,同年6月12日与监察室合并称人事监察科,1962年1月20日改称人事科,1964
年4月撤销。人事工作并入中共乌敏河林业局政治部干部部。1973年11月30日人事工作由
乌敏河区革命委员会政治部组织组分出,设人事科。1979年8月16日改称人事监察科。
二、干部编制与来源
干部编制 1957年11月26日乌敏河森工党委决定成立精简机构编制委员会,同年12
月24日制定森工局与林管区合并精简方案,干部总数992人减为554人。1960年8月10日
乌马河人民公社党委《关于体制机构人员编制意见(草案)》:人员编制为236人。1974年3月
28日乌敏河区党委常委决定成立区编制委员会。1978年4月2日伊春地区编制委员会下达
管理人员编制名额:乌敏河区(局)干部编制为180入。1984年4月27日伊春市编制委员会下
达《关于机构设置、核定编制的通知》:乌马河区(局)干部总编制240人。其中:行政编制33
人,林企编制207人。在核定编制时人大16人,政协7人。1985年末仍执行上述编制。
干部来源 干部核定编制不足部分,除上级调配大、中专毕业生和军队转业干部外主要是
经上级批准从工人中吸收干部。
三、干部管理
考核 主要通过向科室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作调查,接待信访,日常工作联系,参加机关活
动以及在招工、招生、转干、升级等项工作中考核干部。
任免 副科级以上干部,根据党委组织部提供的建议名单办理任免手续,副科长由区政府
或林业局任免;正科长由区人大任免;股、段级干部由人事监察科任免。
调配 负责办理同级党委、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管理范围的干部调配工作。
交流 1983年11月至1985年,贯彻经济、教育、科技体制改革精神,在人事工作中开展
专业技术干部合理流动工作。
奖励 50年代初,每年年终评选模范工作者,授予荣誉称号和奖品。50年代中期始于每年
年终评选先进工作者,授予荣誉称号和奖品。1981年5月10日通报表扬教育质量上取得成绩
的学校、教师。1984年5月3日乌马河林业局制定《职工奖励条例细则》,则年6月20日
表彰奖励4个基层单位;7名党、政领导干部。
惩处 在行政监察工作中对违法乱纪干部进行审查、结论。经区(局)长办公会议批准,分
别给以政纪处分。
培训 1951~1958年,森工局机关举办初小、高小、初中3个班,共有1200人受到小学教
育,1500人受到初中教育。1981~1982年区政府举办两期干部文化补习班,培训干部62人。
1982年按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建设干部队伍。是年参加高等院校脱产学习3
人,参加电大中文专业3人,电子专业3人。1983~1985年参加高等院校脱产学习共95人。
四、离、退休
1975年在人事科配专人抓老弱病残退休人员安置管理教育工作。1978年成立区退休、退
职职工管理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至1985年末,已有离休干部127人,退休干部205人(其中:
老干部25人) 。已离休干部中,经中共伊春市委批准:姚德洲、刘赴坤、李祯录、李林、王春生、
徐广库、吴金锁、王洪才、李忠山、张国峰、刘明武、赵兴元、左树堂等享受副区(局)长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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