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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户政

第三节 户政



一、管理方法
1951年乌敏河公安派出所建立后,配1名兼职户籍员,负责办理居民户口的迁入、迁出、
出生、死亡的变更登记手续。1953年派出所改为公安局,由治安股负责户籍管理工作。1956年
由乌马河公安派出所配1名户籍专管人员。1961年由各公安派出所负责户籍管理工作,对所
辖居民发给户口簿,一式二份,一份留公安派出所存档。1954年有居民3146户、12332人;
1958年4244户、20638人;1963年5108户、26265人;1966年6658户、35411人;1976年7253
户、37845人;1981年8198户、37005人;1985年10007户、38609人。
二、人口普查
1953年、1964年本区进行了第一次和第二次人口普查。1982年7月1日进行了第三次人
口普查。1981年7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精神,由区
委、区政府领导以及宣传、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的领导10人,组成第三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配主任、副主任及工作人员29人。办公室设秘书组、宣传组、普查组、编码组,负
责具体工作。基层以户口所辖地区组成基层人口普查办公室。在全体居民中进行人口普查重
要意义的宣传教育,举办了人口普查人员业务学习班,配合公安部门,进行户口整顿和户口普
查工作以及全区地址的编写和行业、职业调查工作。1982年5月24~31日举办了人口普查
员、普查指导员业务培训班。6月2--8日组织工作人员32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编码员
111人,在乌马河街道办事处的迎春、向阳、文化居民委员会进行了人口普查试点工作,为进行
全区人口普查积累经验。1982年6月15日人口普查员进入分担的街道或单位进行摸底,7月
1日正式开始人口普查登记至10日结束。7月12~31日进行全面检查验收。8月2日召开了
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乌敏河区总结大会,会上表彰了7个先进单位和65名先进个人。第
三次人口普查的资料已汇成《黑龙江省伊春市乌敏河区第三次人口普查资料汇编》存档。经第
三次人口普查,本区的人口总户数为8205户、总人口为38349人。其中:男19375人、女18974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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