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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78年12月,乌敏河区人民检察院建立,配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员、助理检察员、法警
等5人。
1979年扩充编制,分设审查批捕科、审查起诉科、经法科、秘书科,配备干警10人。
1980年7月,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惠卿晋为副处级。
1985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严厉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的开展,把经法科分
为经济检察科、法纪检察科,秘书科改为办公室,配备干警18人。
1985年,范永文任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