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法制教育
第二节 法制教育
在十年“文化大革命”中,社会主义法制遭到严重破坏,许多人特别是年轻人的法制观念淡
薄,违法不知法,犯罪不知罪,有的走上犯罪道路。司法科建立后,与有关部门配合,结合典型案
例,开展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森林法》、《食品卫生法》等为主
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1983年5月《宪法》宣传月中组织286名法制宣传员,20个
《宪法》宣讲团,深入到各基层单位向广大干部群众讲解《宪法》的基本内容,进行遵纪守法教
育,受教育人达到3.1万多人次。
在法制宣传教育中,印发法制宣传材料880份;编写法制宣传板报82期;区广播站编播法
律专题节目198次。1984年12月在区文化馆举办了《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展览》。展出分三部
分:第一部分为开展打击刑事犯罪的概况、收获;第二部分为典型案例,分为凶杀、强奸、盗窃、
抢劫、卖淫五类;第三部分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治保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共展出
照片、画片198幅,参观人达9104人次。讲解员联系案情,就案讲法,使参观人员受到生动实
际的法制教育。
在法制宣传教育中,司法科、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干警走上街头,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
动,面对面地给人民群众解答有关“什么是正当防卫”、“怎样办理收养关系”、“什么是包办婚
姻”、“夫妻离婚后怎样抚育子女”等群众生活中时常遇到的法律知识,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和
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