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兵役
第二节 兵役
一、兵员征集
本区兵员征集工作是从1959年开始的,一般每年征集1次。每当征兵任务下达后,由区
党、政领导,武装、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办公室。
抽调卫生、宣传、公安、共青团等部门的人员组成宣传组、政审组、体检组、后勤组,具体负责征
兵的日常工作。
征兵前,召开各基层单位负责征兵工作人员及体检、政审人员会议,传达贯彻国务院和
中央军委的征兵命令和有关政策、规定。然后各基层单位召开群众、青年、民兵会,进行征
兵宣传教育,树立当兵光荣的思想。在进行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上
级下达的征兵指标,按各单位调查摸底适龄青年的数量分配应征指标。经群众评议,基层组
织初步审查,确定应征对象后报区征兵办公室。征兵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协同接兵部队的人员,
深入各基层单位对报名应征青年进行目测。目测主要是通过观察、谈话、征求知情人意见,从
中了解应征者的思想、文化、政治素质、身体状况和工作表现。对目测合格者,通过体检和
政治审查,按照征兵规定,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由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与接兵部队共同商
定。最后报请区党委讨论批准,发给应征入伍通知书。各单位给入伍兵员佩带光荣花,敲锣
打鼓,送到区新兵接待站。区委、区政府召开群众性欢送大会、赠送纪念品,派专人送往接
兵部队。
1959~1985年共征集兵员1000余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征兵任务。
(见附图)
二、退役安置
1952年9月,林业三师七团三营的406名指战员奉命来乌敏河支援林区建设。1954年3
月,中央林业部提出取消林业三师建制,于同年6月1日正式集体转业。三营的转业官兵中,
有营级干部4人;连级干部12人;排级干部30余人,他们发扬人民解放军光荣传统,不畏
艰险,艰苦奋斗,在干部队伍和技术队伍中发挥了带头骨干作用,为本区的各项生产建设事
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后来这批转业官兵陆续被调往新林区或上调重用。尚在本区的有50余
人,其中被提拔到局处级岗位的3人;科级的1人;副科级的2人;其余多为专业干部和技
术骨干。
1958年人民解放军有3名连级干部和7名排级干部转业到本区。1959年到1985年先后
又有3名团级干部、7名营级干部和5名连排级干部转业到本区。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根
据他们每个人的专业技能,量才使用,分别委以重任或安排到适当岗位。有5名同志担任区人
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区委副书记、副区长、武装部长、法院院长职务;有19名同志担任部、科
级职务。对他们的住房予以优先安排,生活上给予照顾。
应征服役的义务兵,在人民解放军这所大学校里,经受了考验和锻炼,许多人学到了专业
知识。对他们的退伍安置工作,区委、区政府从巩固国防,支援部队的大局出发,按照退役人员
的思想政治素质、技术专长,力争做到专业对口,量才使用,妥善安置。从60年代初到1979年
安置退伍义务兵300余人;1980~1985年安置退伍义务兵421人。他们分布在全区的武装、公
安、司法、文教卫生、党政机关以及其它各条战线,有的已经担任了区委副书记、副区长、武装部
长、检察院检察长、区团委书记等重要职务。
三、拥政爱民活动
森警中队在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拥政爱民活动月,深入到机关、企业、街道和公共场
所,帮助清除垃圾、积雪;为军、烈属和五保户担水、劈柴、清扫卫生。
消防中队的指战员,每年在元旦、春节期间按照市消防支队的通知精神开展拥政爱民活
动。1983年春节前夕,队长带领战士深入到机关、企业、街道和公共场所清扫卫生,帮助军、烈
属、五保户买粮买菜做好事60余人次,为军、烈属送年画50张。1984年元旦、春节期间,帮助
粮食、商业部门卖粮、卖货56人次;帮助军、烈属、五保户担水、劈柴、清扫卫生30余户,清除垃
圾、积雪50余车,收到表场信2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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