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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武器制造

第四节 武器制造



一、“五·六”式半自动步枪
1969年“珍宝岛事件”以后,为反侵略战争的需要,开始在本局机修厂研制“五·六”式半
自动步枪。机修厂是以机械修理为主的工厂,制造枪是第一次。“五·六”式半自动步枪的构造
十分复杂精细,无资料,无专业设备。制造枪管和膛线是造枪的两大难关。他们把钻头焊上导
杆钻枪管,用线锤冲打膛线,经过多次实践终于制出了枪管。又攻破了“卡壳”、“不吐壳”等难
关,制出了第一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1970年3月按照“一厂一角”的要求,在机修厂建立
了军工车间,自制上立铣床12台、卧立铣床3台、插床1台,各种专业工具、设备28套103件,
量具26件,形成了“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流水生产线。到1973年5月军工停产为止,共生产
机匣1000支,并在本区配套总装。
二、土武器
1965年4月,机修厂成立了修枪小组,承担全区旧枪的改造修理任务。“珍宝岛事件”后全
区展开群众性的土武器研制活动。机修厂以修枪小组为基础先后制成了地雷40个、手榴弹
300枚;九○反坦克炮1门、炮弹30发;六○迫击炮1门、炮弹40发;信号枪2支;制成八二
反坦克炮,射程350米,破甲能力35毫米以上。基建工程处自制设备建成一条土手榴弹生产
线,制成木制雷管500个、雷管片300个、木制拉火帽700个、木制拉火管500个、加强帽
1000个、弹把500个、弹壳700个、雷汞2公斤、炸药150公斤、教练弹250枚。青山林场、安
全林场、向阳林场、育苗经营所等基层单位也制成一批土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