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森警中队
第六节 森警中队
一、森警组织
1959年1月组建乌敏河林业地区森林警察队,共计48人。设队长1人、副队长1人、政治
指导员1人。1964年5月并入翠峦林业地区森林警察队。
1968年5月重建乌敏河林业地区森警中队,全队64人,设3个班,队长1人、政治指导员
1人。在伊春航空护林站设1个班12人,保护飞机场;其余队员在乌马河驻守待命。1972年8
月撤销森警中队编制。
1973年11月26日组建中国人民警察黑龙江省伊春森林大队乌马河中队,下设3个小
队,共47人。设副队长2人、政治指导员1人。1978年11月撤销编制。
二、森警活动
森警中队成立后,注意提高指战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坚持进行军政训练。1973年11月建
队后,于1974年2月1日~3月2日进行了新警军政训练,学习中央文件,学习森警业务知
识、政治、条例、条令,进行了政治、业务考试和实弹射击,提高指战员对保卫祖国大森林的责任
感和光荣感。
森警中队承担了防森林火灾、防滥砍盗伐森林、防特防敌情,保护森林资源的任务。1964
年春天,小兴安岭北坡西克林地区发生森林火灾。乌马河森警队选派13名战士奔赴火场扑救
山火。在扑火中有5天5夜与空投飞机失掉联系。食品吃光了,他们就捕捉小鱼、采集野果充
饥。克服了饥饿、寒冷、阴雨、缺衣等困难,在火场奋战3个月,完成了扑打山火任务。1968年9
月,乌马河南山发生山火,接到报警后组织50名森警战士奔赴火场扑救,连续奋战2天,将山
火扑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