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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学前教育

第二节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幼儿园(班)。1958年,区机关托儿所大班50余名儿童(5-7岁),
开始了教育性质的活动,保育员给儿童讲故事、教儿歌、学计算。此类教育逐渐发展到各托儿
所。
1978年区第一小学把教师的学龄前子女组织起来试办幼儿班。
1979年第二中学办学前幼儿班,抽调小学教师任幼儿班教师。1982年教工工会女工委员
带领幼儿班教师赴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市商业局幼儿园学习。1985年幼师班专业教师兼任幼
儿班课程,收到较好效果。
1981年,胡畔、李会春由伊春师范学校幼师班毕业分配到一中、机关托儿所。自此,本区有
了幼儿教育的专业教师,开始了比较正轨的幼儿教育,采用北京幼儿教材,开设了儿童语言,计
算、常识、音乐、体育、美工等6门课程。
为了发展幼儿教育,职业高中于1983年创办了幼师班,招生50名,配备了专业课教师,选
用长沙编幼师教材,购置了电子琴、钢琴等教学设备,这批学生将于1986年毕业后到各幼儿园
任教。
在机关、学校幼儿教育的影响下,全区各公办托儿所陆续实施了幼儿的早期教育。
1982年全区有4个幼儿班,到1985年增加到21个。入学儿童由238人增加到1720人。
教师由4人增加到21人(幼师毕业的4人,学校教师兼职的14人,青年工人3人)。校舍由
300平方米增加到2400平方米。教学设备越来越多。但多数教学方法不当,幼儿教育仍存在学
前教育小学化的问题。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个体幼儿班陆续成立。1984年个体幼儿班14个,1985年增加
到18个。入学儿童由220人增加到550人,教师23人(1名小学退休教师,22名待业女青
年)。
区机关幼儿园
区机关幼儿园位于区机关大楼西侧,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房舍600平方米。设大教室
一个,配课桌椅25套。游艺室兼教室4个,另配有幼儿学习用椅100张。寝室5个,幼儿用床
90张,设有园长室、教研室、保健室、水房和餐厅。有职工23人,教师9人(2名幼师毕业,自培
7名)保健医1人,入园儿童180人。
1981年前,没有专职教师,重保轻育。1981年,第一名幼师分配到机关幼儿园,幼儿教育有
了起步。1984年,又一名幼师来园主持教学工作,幼儿早期教育走上正轨。幼儿园先后制定了
教师岗位责任制、幼儿一日生活记录(效果检查)等7项规章制度。教研室贯彻教育部制定的
《幼儿园教育纲要》,坚持“动静交替,循续渐进,新旧搭配”的教学原则,把入园儿童划分为5个
班(哺乳班2月--1.5岁;走班,1.5-3岁;小班,3—4岁;中班4-5岁;大班5-6岁)。达到了
三有:固定教师、教学计划、课程表。开设语言、计算、常识、音乐、体育、美术课。大班使用黑龙
江省编教材,其它班综合使用外地教材。开展教研活动,周三、四上午8-9时进行业务学习,
学习儿童心理学、教育学、儿童生理特点和各科教学法。教师之间互相听课,举行观摩教学,购
买和自制教具,加强了形象化教学,教师经常邀请家长开座谈会,主动向政府和主管部门汇报,
实现了三结合教育。
幼儿园大中班一日生活安排
7.00—8.00 入园、晨检、洗手 11.00-11.30 午餐
8.00一8.20 早操 11.30-11.50 室外活动
8.30一9.00 上课 11.50-14.50 午睡
9.00—9.20 早点 14.50—15.00 饮水
9.20—9.50 室外游戏 15.00—16.00 室外游戏
10.00-10.30 上课 16.00-17.00 自由活动
10.30-11.00 自由活动 17.00 离园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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