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小学教育
第三节 小学教育
1952年春,在乌敏河分局所在地翠岭(又称新第三),建起了第一所小学。建校初
期只有2名教师40名学生,校舍简陋,后易名为翠岭小学。1962年以前,一直是本区小学质量较
高的学校。
1952年秋,在乌马河兴建职工子弟小学,2个教学班,有教师2名,学生100名,校址三次
搬迁,学校先后更名为乌敏河林业局中心子弟学校、乌敏河区第一小学校、乌马河区第一小学
校。1980年接收东山小学、河北小学为分校。
乌敏河森林工业局成立后,教育事业迅速发展,各场(所)陆续兴建学校。1954年建立老分
局(东方红农场)小学、青山小学。
1958年翠岭小学首先建立了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其后,各校纷纷建立起少先队组织,吸
收8—14岁的儿童入队。1978年6月,根据团中央决定,各校将“文化大革命”命名的“红小兵”
恢复为少先队。1981年,根据团中央决定,本着组织起来再教育的方针,适龄儿童全部入队,各
小学均成了红领巾学校。
1958年乌敏河森林工业局改为乌敏河林业局后,各场(所)普遍建立了小学。
1970年,小学发展到16所,221个教学班,学生8920人,教师193人。
乌马河镇内的贮木加工厂小学、森铁小学是厂办校。1974年成立第二中学,贮木加工厂小
学划为二中附属。1980年森铁小学划归二中附属。1983年二中两所附属小学合归为第二小学
(校址设在原森铁小学)。1985年为调整镇内小学布局建立了第三小学。
1966~1976年,在“文化大革命”中,小学教育事业遭到严重破坏,教学工作长期处于混乱
状态,9所小学“戴帽子”,盲目附设初中班,甚至设高中班,以至骨干教师被层层上调,教学质
量严重下降。
1977~1985年,小学教育经过拨乱反正,贯彻实施《小学生守则》,按照部颁教学大纲和统
编教材进行教学,恢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考试制度和升留级制度。区教育科加强了教育视导,
组织联合检查组到各校捡查教育教学质量,表扬鼓励先进,督促后进,调动了教师的积极性,提
高了教育教学质量。
1978年,区政府确定第一小学为全区重点小学,强化了领导力量,又从外校抽调2名骨干
教师到第一小学任教,教学工作得到加强,教育质量迅速提高。在调整布局和健全体制之后,有
5所学校摘掉了高、初中帽子,教学质量得到保证。到1985年,共有小学17所,小学下伸点4
处,148个教学班,在校学生总数4882人,教师221人。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5%,巩固率达
97%,合格率93%,及格率达99.3%,基本普及了小学教育。
乌马河区第一小学
乌马河区第一小学是林业局投资兴办的一所全日制完全小学,位于区(局)所在地乌马河
的中心,创办于1952年秋,已有32年的历史。
第一小学建校初期只有2个教学班,2名教师,校舍简陋。1959年教学班增至19个。学生
1015人,原有的草泥房全部更替为砖瓦房,初级小学发展为完全小学。1985年有教学班32
个,学生1512人。学前班1个,幼儿70人。教职员工63人。其中,教师49人,大专文化程度
的2人,中师毕业的34人,高中毕业的2人,其余为初师或初中毕业。20年以上教龄的8人,
15—19年教龄的6人。校舍占地面积为22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140平方米。图书室1
间,藏书2100册,实验室1处,能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51%以上的实验课。少年之家1处,面
积为300平方米,有16、8.75毫米电影放映机各1部,电视机1台,录音机4台,幻灯机8台,
全套照像设备。
1962年以前,第一小学初小部教学质量为各校所瞩目。1963年以后,高小部教学质量迅速
提高,多年领先于全区各兄弟小学。1980年被区政府确定为重点校后,领导、师资力量加强,教
育质量不断提高。第一小学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尤其在开展少年科学普及教育方面成绩
显著,曾数次荣获省、市、区奖励,接待过团中央第一书记,国家、省科协领导、专家和《中国少年
报》记者的视察、指导。市科协、教育局、团市委在第一小学召开了全市科普活动的现场经验交
流会。1979年,第一小学派出5名学生参加全市数学竞赛,获得第1、3、7、9的好名次。
安全学校实行教师招聘制(摘录)
一、招聘办法
1.根据招聘条件:思想表现、工作态度、业务能力、文化水平,采取文化考试、面试与实际
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
2. 招聘考试范围。以现行初、高中课本为基本内容。考试科目:数学、语文。
3.被聘任的教师发给“任用证”,并由学校同任用教师签定承包任用期3年合同,对教学
水平高、工作表现好的,可连续聘任。不具备教师标准或发生重大事故的教师,学校有权随时解
聘。被解聘的教师不再安排工作(国家职工可回本单位,原单位不接收,由安全经营所分配工
作),自谋职业。
4.现任教师落聘者,调离教师岗位,本所负责就地安排工作,对不服从分配者,停薪留职,
自谋生路。
二、招聘范围
1.现在安全任职的教师,外单位在职教师,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2.凡在本区工作,具有高中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干部、青年和其他工作者均可招
聘,不受单位限制。
3.有一技之长者(擅长音乐、美术、体育),文化考试成绩可适当放宽。
三、考核办法
1.由校长负责教师的日常考核工作。
2. 制定考核细则,按考核细则要求,认真考核后填入考核记录簿。
3.对教学人员实行一周一次考核,一月一次考核小结,期末综合考核,年终作全面考核总
结。在全面考核总结时,要有所、校、社会或家长代表参加的三结合评议小组参加评议。
4.考核结果实行记分制,对教学人员的考核结果每学期小结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