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劳动工资第一节 职工来源 1949年乌敏河作业所招收部分伪满时林业生产者为林业工人,并在林区附近的农村招用
了大批农民。
1950年,又将农村来的“马套子”户招为临时工人,以补充林业生产劳力的不足。当年全局
职工为3384人。
1952年,根据林业生产发展需要,先后于汤源、桦楠、佳木斯、哈尔滨招收合同工人1512
人;接收林业三师转业官兵406人;同年还从临近县镇招用了部分农民为临时工。全局职工达
到10708人。
1954年清理、整顿工人队伍,年末全局职工为9207人。
1955年,由于被清理的工人返乡,合同工合同期满,及部分工人自愿离职,全局职工减少
为4909人。
1958年大炼钢铁,经伊春林业管理局批准在双城县招收民工689人,在巴彦县招收民工
109人。
1960年接收山东支边青年620人,移民199人,合同工280人。
1961~1962年,根据国务院精简人员精神,精简下放职工2067人。此间,经伊春林业管理
局批准,招用社会闲散劳力222人,后转为林业固定工人。
1963~1965年,支援乌伊岭林业局、东风林业局、新青林业局、友好纤维板厂、大兴安岭地
区和大西南地区职工4815人,伊东林业局和伊春木材加工厂并入我局职工3788人。1965年
末全局在册职工5061人。
1969年,原伊东林业局伊东沟各单位划给伊春区管辖,并入我局的伊春木材加工厂转为
市直属单位、全局职工减为3715人。
1972年伊东沟各单位重新划归乌敏河林业局,在册职工增为6969人。此后,职工来源,均
为接收退职、离退休接班、职工死亡接班、招收知识青年、办理补员、接收退役义务兵和技工校
毕业生等。到1985年末,全局在册职工为7246人。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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