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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安全实施

第二节 安全实施


1952年,我局的安全技术工作执行东北人民政府林业部1952年颁发的《技术保安暂行规
则》。
1954年,结合“平车”运材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平车”作业技术保安暂行规定》和《安全教
育制度》。
1956年,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三大规程”。即:《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建筑安
全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同年,还贯彻执行了林业部修订颁发的《林业安
全技术操作规程》。
1961年,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挖 @装车暂行安全技术规程》、《营林安全技术暂行
细则》、《林化技术安全规程》、《锅驼机暂行技术操作规程》。
1961~1962年,由于各项制度和规程的建立与健全,两年来没发生死亡事故,被评为省安
全生产模范单位。
1963年,结合本区(局)生产实际,制定了《采种安全措施暂行办法》、《无车立柱装车技术
操作规程》、《工人、职员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检查实施细则》。
1965年,制定了《拖拉机高坡集材安全技术措施》和《冬运安全工作措施》。
1981年,为适应企业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达到安全工作标准化、系统化、制度化的要求,
先后制定了《搞好综合利用,多种经营机械设备防护装置》的规程和《三级职保制度、加强安全
工作40条》的规定。
1981~1985年,执行中央颁发的《安全工作条例》;林业部颁发的《安全责任制》、《奖惩条
例》和《监察条例》。
1982年,建立专业工种考核制度,由区政府主持,组成安全检查团,对全区(局)各生产单
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总结,鼓励先进,教育、批评后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