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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伤亡事故

第四节 伤亡事故


从建局始,由于各种不安全因素的促成,因公死亡和轻、重伤事故屡有发生。1952~1985
年,全区职工因公死亡97人,重伤342人,轻伤14354人。
典型事故例一
事故的经过:1974年2月16日乌马河经营所采伐组长杨永贵和组员等5人上山伐木,10
时左右,杨永贵伐第4棵树(是棵桦木站杆,根部直径63公分,树干长13米50公分),上面有
两根干枝桠,树倒方向是下山。
杨永贵把上下法锯完后,树没倒,于是,就叫附近伐树工人郑云根把“锯楔子”拿来,打上
“锯楔子”后,树还是不倒。郑云根问杨永贵:“怎么还不倒呢?”杨永贵回答说:“坐殿了”。这时,
郑云根从附近过来,与杨永贵一起处理“坐殿”树,(用斧子撬)把树撬倒的同时,因为“流墩”,树
坐力过大,把树上部的5米20厘米处、小头直径18厘米的干枝权墩掉下来,打在郑云根的头
部,经抢救无效,17日11时20分死亡,时年32岁。
事故的主要原因:安全教育不够,未打安全道,采伐人不带安全帽,身体躲树的方向不对,
违反操作规程。
典型事故例二
事故经过:1972年7月8日16时30分,213机车司机刘振堂、助手宋怀玉、车长历国文
(漏乘),于12时45分牵引6辆空台车开往14公里新生工段排空取重作业。
当时天下大雨,新生站内停留原木车10辆,路线坡度12%。16时排空作业后,值班员奉
调度命令在信号站(12公里800米)会车(25次客车),命令司机编组作业。当往前提车时,第
五辆台车“掩儿”压过,后面的车“掩儿”也失效,10辆满载原木车全部拥来,迫使机车一起滑跑
60米,到40‰的坡度处机车制动装置失灵。16时30分,在9公里800米处与红旗发往新生的
251次混合客车对面冲突,213机车司机跳车摔伤,乘车工人王培和当即撞死,学生王学海腿部
骨拆,轻伤3人。内燃机一台报废,一台破损,经济损失达8000余元。
事故的主要原因 企业管理混乱,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车“掩儿”少而且不牢,对雨天路滑
没能引起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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