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生活
第四章 生活福利
第一节 生活
伪满统治时期,林业工人食不饱腹,衣不遮体。全国解放后,党和国家关心林业职工的生
活。但由于创业伊始,人们吃的粗粮多,细粮少。“一条腿大虾米”(黄豆芽子)是当时的唯一的
主菜;住的是木·楞房和木板房。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全靠人工“倒背”。
1950年8月始,由分局总务股主抓职工生活,生活条件改善很快,生活水平逐年提高。
三年自然灾害期间(1958~1961年),口粮下调,实行“瓜菜代”。副食供应紧张,当时人们
买1斤饼干要付8元钱。1个鸡蛋1.20元,1斤肉13元,1斤酒13元,1斤土豆1.80元。人们
把柞树叶子和甜菜渣子合玉米面做主食。穷则思变,为摆脱困境,全区山上山下,男女老少打起
锹镐群力开荒,种粮种菜。1962年,山上职工吃菜基本自给,山下职工达到半自给,生活逐年有
所改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贯彻“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方针,不断开拓生产、经营门路。
1977年以后国家多次为职工增加工资,生活水平普遍得到提高。
一、职工住房
公建住房 1950~1955年,随着职工家属的大量迁入,对生活住房也随之要求急切,但由
于当时建筑条件不备,建筑方式落后,所建住房皆为木立小杆抹大泥的草泥房,后来发展为板
夹泥墙瓦盖的简易房。1956年,随着林业企业的发展,生产方式的改进,从长远观点出发,为职
工始建砖瓦结构的生活住房6栋(职工俱乐部西侧)。同年,山上各林场、经营所、局属各单位
也少量地建起砖瓦结构的办公室和生活住房。至1977年的各年里,区(局)都有计划地建筑了
砖瓦结构的生活住房。
1978年区政府提出公建房一律实行砖瓦化,逐年淘汰草泥房。
1985年末统计,全区总住房面积为324038平方米(建筑面积),人均面积为5.1平方米。
公建砖瓦房的房费收缴按每平方米月交0.06元计算。
对尚未改建的简易房,除逐年淘汰外,对有维修价值的由房产管理处协助维修,山上各单
位由本单位帮助维修,不缴房费。
自建公助房 1967年始,由于人口增长,公建住房不能满足职工住房的需要,局决定兴建
自建公助房,不缴房费,个人管理。对自建公助的林业职工,开始时对每户补助300元(简易
房)。1978年提出自建公助最低标准要达到“一面青”(即前墙为砖砌的),每户补助1500元。
1983年后,山上每户补助1700元,乌马河镇内每户补助2000元。
全区农民住房由铜山村组织农民自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至1985年末,共建起
砖瓦结构住房67栋,7763.6平方米。
二、饮食
1977年以前,主食以粗粮为主。1978年以后,特别是进入80年代,主食以大米、白面为
主。食品结构有了重大的变化,副食品增加,蔬菜供应充足。
三、穿衣
50、60年代时装为便服、青年服,多用青蓝棉布制成;70年代时装多为制服、中山服,化纤
布料(涤确凉、卡叽、“毛涤”、锦纶)流行;细年代流行夹克、西装,纱绸、毛呢走俏,衣着样式不
断更新。
四、家用商品和家具
50、60年代,人们购置的四大件是;手表、自行车、收音机、缝纫机。1978年后,职工的收入
水平提高,几大件更新为:收录机、洗衣机、电视机。80年代家用商品向高档发展:彩色电视机、
电冰箱、高档电风扇、儿童电子琴、照像机和摩托车成了热门货。50--60年代的居民家具只有
一对木箱,70年代开始购置沙发、立柜、书柜、写字台。80年代讲求各种高档组合柜,屋内装修
也向现代化发展。
(见附图)
@img 6W802BX.jpg^JPEG^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