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育失调的专题调查报告(一九八四年)
采育失调的专题调查报告(一九八四年)
一、采育失调的基本情况
乌敏河林业局位于小兴安岭南坡中部,东经128度35分110秒~129度12分57秒,北纬47度19分~47度
57分。平均海拔高448米,最低220米,最高1076米。年平均温度0.4℃,年降雨量630毫米,无
霜期115~120天,主要土壤为暗棕壤。
乌敏河林业局的森林是以针叶树为主,红松、云冷杉、桦树占优势的针阔混交林。日伪时
期,沿乌敏河两岸,通过流送,盗走木材30万立方米。1948年建立第一作业所,开始采伐作业。
1950年建立乌敏河森工分局。1958年改为乌敏河林业局。1966年伊东局合并到乌敏河林业
局。据1953年调查,乌敏河林业局现辖施业总面积125360公顷,林木总蓄积1500万立方米。
建局以来,国家先后投资1856万元,建起了一个以林为主,林、农、牧、副全面发展,政企合
一的林业企业。现有职工7000人,知识青年8000人,学生9823人,总人口38349人。年定产
木材7.8万立方米。1981年生产木材11.4万立方米,超产52%。锯材3万立方米,更新造林
3万亩。1948年至1981年共产木材1053万立方米,据材134万立方米,生产木片9万RM3 ,
小胶合板9700立方米,木炭5000吨。为国家积累资金13840万元,税金4361万元。营造人工
林32880公顷。其中郁闭成林15201公顷。为支援解放战争,恢复国民经济,抗美援朝和社会
主义建设做出了很大贡献。但是乌敏河林业局采育比例严重失调,可采资源基本枯竭,后备资
源接续不上。虽然保持青山常在,但不降低木材产量就不能永续作业。
第一,森林资源出现“五个减少”,使林业生产失去了可靠的基础。一是森林蓄积量减少,由
1953年的1500万立方米下降到398.6万立方米,减少1101.4万立方米,减少73%;二是单位
蓄积量减少,每公顷有林地由1953年的206.8立方米下降到48.2立方米,减少158.6立方
米,减少76.6%;三是成过熟林蓄积减少,由1953年的1247万立方米减少到125.5万立方
米,减少90%,而且多数分散在高山陡坡和石塘,可采资源基本没有了;四是针叶树比重减少,
原来大量以针叶树为主的成过熟林变为以阔叶为主的天然幼壮林,林相已改变,成过熟林的红
松比重由1953年的28.3%下降到12.8%;五是森林复被率减少,1953年森林复被率为59.
6%,现在为58%,减少1.6%。
第二,林业建设存在“四个欠帐”,内部比例严重失调。一是道路欠帐。现有运材公路274. 5
公里,森铁25.2公里,平均每公顷林道密度只2.4米。过去修路只注意运输木材,有160公里森铁路
(包括简易岔线)运完木材就拆了,现在造林、抚育没有通路;二是造林欠帐,累计采伐面积51000
公顷,而人工更新造林有效面积只有33381公顷,其他都是靠天然更新的,全局还有13887公顷宜林
荒山和水湿地没有改造造林,有9032公顷疏林地没有改造,有9421公顷人工成林没有抚育,有近2
万公顷的天然幼壮林亟待抚育,人工落叶松的松毛虫最近几年危害不小,亟待解决;三是综合利用
欠帐。建局以来木材剩余物综合利用率只达32%,尚需提高和利用;四是住宅欠帐,全局房舍供不
应求,有14万平方米简易住宅亟需更替。
第三,木材产量大幅度下降,主产品长期亏损。从1950年建局到1966年的17年间,平均
年产木材42万立方米,最高年产量为76万立方米。由于可采资源接近枯竭,1976年木材产量
下降到25万立方米,以后又陆续下降到12万立方米、7.5万立方米。由于森林条件变化,公顷
出材量少,集运材距离远,产量下降,成本提高,已经铺开的摊子难于收缩,费用增多。1967年
主产品(木材)开始发生亏损,到1978年共亏损401万元。
第四,经济收入大量减少,社会负担越来越重,收支难以平衡,企业经常处于亏损边缘。森
林资源减少,木材产量下降,多余人员、设备调不出,大批知识青年亟待就业,政权建设和文教、
卫生、商粮、财贸等社会服务工作都要统筹安排。全年开支、劳保费、文教经费、政府经费、商业
亏损共230万元的费用都要从7.5万立方米木材和3万立方米锯材收入中支出。因此,从
1967年企业亏损到1976年共亏损1492万元。1976年全省木材综合利用会议后,大搞木材综
合利用的收入基本未能按规定留成,补充不了亏损。1977年才扭亏为盈,上缴利润3000元。
1978年上缴5000元。这些年,从领导到群众,终年都为不戴亏损帽子而奋战,直到1981年未
能摆脱亏损边缘,1982年又亏损244.5万元。
第五,生态平衡遭到破坏,对农业生产极其不利。这里的生态体系是以森林为主体的,由于
过量采伐,森林面积缩小,森林蓄积减少,固土防风和蓄水蒸腾能力降低,对气候变化有很大影
响,近几年的严重干旱,虽与大气环流有关,但区域性变化与森林的减少有直接关系。
二、采育失调的基本原因
回顾总结乌敏河林业局三十年的历史经验、教训,我们深刻认识到:林业的经营方针正确
与否十分重要,经营林业的正确方针应该是把培育森林、保护森林、利用森林紧密结合起来,兼
顾国家建设当前和长远的需要,兼顾人类生存对木材制品和森林多种效益的需要,走“越采越
多,越采越好,青山常在,永续利用”的道路。反之,不遵守林业发展的客观规律,片面强调当前
国家建设对木材的需要实行以原木生产为中心的方针,重采轻造,过量采伐,就会造成营林、采
伐、综合利用的比例严重失调,森林资源越来越少,企业的路子越来越窄,以致走上绝路。乌敏
河林业局采育失调,资源枯竭的根本原因,除了极左的干扰和国民经济几次大反复的影响外,
主要是这后一种经营方针造成的。
乌敏河林业局是建国第二年在林务所基础上建立的,当时国民经济恢复建设,抗美援朝和
大规模经济建设需要大量木材,采完搬家,把采伐迹地交由地方林管区更新造林。1958年森
工、营林合并后虽然确立了永续作业的思想,但三年“大跃进”对木材的需要量更大,木材产量
成番论情地增长。为了更新采伐迹地、更新造林也要大上。但受种苗限制,大大落后于采伐速
度,激化了采育矛盾,加剧了采育失调。1962年,在国民经济调整时,周总理对东北、内蒙古林
区采育失调的状况,提出了林业的经营不能“吃祖宗饭,造子孙孽”,要越采越多,越来越好,青
山常在,永续利用。1964年党和国家又提出了“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乌敏河尚有可采资源
469万立方米,木材产量要从40万立方米降到14万立方米以下,经过努力可以做到永续利
用。但当时国家木材产量平衡不下来,林业部1964年核定林业企业木材年伐量时,将东北、内
蒙古林区六十个林业局划分四个类型,确定牺牲四类的林业局,保前三类的五十五个局,把乌
敏河划为四类局,规定年产木材38万立方米,九年内把可采资源采完,转为以营林为主“继续
经营”。综上可述,可以看出乌敏河林业局建局以来,实际执行的是以原木生产为中心的方针。
具体表现是:
第一,木材生产长期集中过量采伐。这个局的合理年伐量应定为20万立方米,1954年施
业案定产26万立方米是偏高的,而实际上从1955年开始到减产前的1966年,平均年产量为
46.6万立方米,超过定产20.6万立方米,超过合理年伐量1.3倍,仅用年的时间,就把可采
资源全部砍光,这样快的砍伐速度,采取什么样的更新方式都难以实现永续作业。从我省实地
考察,营造人工林速生杨树,能够主伐也要25左右,况且适于杨树生长的林地是很少的,人工
落叶松需要40年,而红松则需80年到100年。可见集中过量采伐是造成乌敏河可采资源枯
竭,不能永续作业的直接原因。
第二,培育森林资源长期处于短线地位。由于原木生产任务过重处于压倒一切的地位,有
限的人力、财力、物力重点放在原木生产上,使营林方面的更新造林,中、幼林抚育,森林保护,
次生林改造等长期受到削弱。概算起来主要有五个不适应:一是思想认识不适应,这个局五十、
六十年代主要是受木材产量过重的压力,重采轻造,营林工作排不上位置,所需人财物力得不
到保证。七十年代随着木材产量下降营林任务增加,以营林为基础,积极恢复和发展森林资源
的思想初步确立起来,但又出现企业负担过重,经济亏损的压力,影响领导和群众把主要精力
集中在营林生产上。其次,该局是采育兼顾伐的发源地,有很长一段时间实行采育兼顾伐,主要
靠天然和人工补植更新,从领导到群众对采坏、留好,加强抚育,促进生长有一套办法。而在营
造人工林上下功夫不够,现在主伐资源不多了,要加速恢复扩大森林资源,必须在科学抚育天
然幼壮林的同时,大力营造人工林,扩大面积,速生丰产。而人民对于营造人工速生丰产林的思
想认识、技术经验是很不够的,不适应加速扩大森林资源的需要;二是育林基金与加速恢复扩
大森林资源的需要不适应。本局从1953年实行育林基金制度到1978年共提取育林基金6100
万元。如果全部自提自用,及时更新采伐迹地,恢复扩大森林资源可基本够用。但过去受重采
轻造的影响,营林五五分成,上缴2600万元。现在,新采伐迹地要更新,旧的欠帐要补还,早期
营造的人工林要抚育间伐,天然幼壮林需要抚育,宜林荒山和水湿地需要造林,森林保护亟待
加强,而木材生产量下降,提留育林基金数量减少,资金严重不足。按照恢复发展森林资源的需
要,把这些营林项目按计划开展起来,每年需要有林基金250万元。而1978年提取留用的育
林基金只有50万元,伊春林管局调剂给48万元,只能维持更新造林3万亩的需要。其他营林
事业都无力开展;三是机构队伍不适应,现在营林科的技术力量不足,十一个场、所中,有六个
单位没有营林技术员,营林生产除苗圃外,没有一支稳定的适应需要的专业队伍。由于专业队
伍少,劳力不足,造林时男女老少齐上阵,造林后抚育管理不上去,人工幼林按规程要求抚育欠
帐30%左右,影响成活率和保存率。更新普查证明:林管区时期造林成活率较高,而大跃进的
1959年保存率只有5%;四是技术力量薄弱和机械物资供应不适应,林冠下造林,人工抚育间
伐、病虫鼠害防治等技术措施尚未解决,营林生产基本是手工作业,营林所需要的化肥、林药等
物资没有正常供应渠道;五是林业管理体制不适应。1957年前森工、营林机构分设。1958年两
个机构合并,林管区这一摊在局里变为只管生产技术的营林科。这个林业局的计划、财务、劳
动、物资管理都是森工局以原木生产为中心的那一套办法。1964年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提出
后,先是从思想认识,方针方向和工作位置上强调把营林放在首位,从扩大苗木面积上做了准
备,没来得及从管理体制上加以改革就开始了文化大革命。因此,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从中央
到企业,在组织上没有落实。营林生产上的许多实际问题没有解决,影响了营林事业的发展。
第三,木材利用不合理,大量浪费森林资源,加剧了采育失调。三十年来,加大采伐量的理
由是国家建设需要木材,但在木材利用上却不从我国少林的实际出发。只在原本利用上打主
意,不在综合利用上做文章。乌敏河局三十年来森林资源的利用率是很低的,直到现在还没有
一座象样的利用采伐剩余物的综合利用工厂。乌敏河局如果能把建局以来生产的三个剩余物
利用一半的话,约可顶好木材122万立方米,可少消耗森林资源11%。
第四,历史上国家经济几次大反复的影响是采育失调的另一重要原因。乌敏河局1959年
木材产量达到36万立方米,而营林生产基础薄弱,苗圃只有170亩。三年大跃进期间,木材产
量翻了一番,在高指标浮夸凤的影响下,更新造林也要大上,苗木不足,就插条、理干、直播、野
生苗移植、人工促进都是造林面积,三年报面积21000多公顷,普查核实为250公顷,只占上报
数的11.7%。但在大跃进期间,种苗生产上来了,苗圃面积达到1080亩,紧接着就是三年大调
整,规定营林生产“留根保苗”,更新造林降到2200公顷,苗木过剩,损失很大,于是又砍苗圃。
到1963年苗圃面积降到462亩。1964年以营林为基础方针提出后,更新造林要发展,又没有
苗木。到1966刚刚把苗圃面积恢复到1155亩,文化大革命中营林大幅度下降,又砍苗圃。这
几次反复完全违背了造林大上,要有二、三年种苗准备的客观规律,破坏了营林内部发展比例,
影响了速度,推迟了成林时间。极左路线的干扰破坏,这里又批判了以营林为基础方针,更加削
弱了营林工作,放松了采伐管理,造成许多“四不象”伐区,森林资源遭受严重破坏,采育矛盾更
加激化,这使调整工作更加困难,现在更新造林要大上,又要扩大育苗开始。
三、解决采育失调的初步设想
乌敏河林业局三十年来,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时期都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国家进入四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里,可采资源基本枯竭了。如何为四化建设做出新贡献,
是摆在乌敏河局广大职工群众面前一项艰巨而又光荣的历史任务。森林是林业经营的物质基
础,老局焕发青春的根本出路在于尽快把森林资源恢复起来。为此,必须把林业的经营方针、方
向搞对头,坚决迅速地把林业生产建设转移到营林为基础,以更新造林为中心的轨道,加快恢
复扩大森林资源,逐步实现越来越多,越采越好,青山常在,永续利用的目标,为四化建设做出
越来越大的贡献。
1985年至2000年的设想是:
森林面积由现在的72822公顷,增长到105078公顷,增加44.3%。复被率由现在的
58%,提高到83%,增加 25%。总蓄积由现在的398.6万立方米,增加到547万立方米,增加
37%。年平均生长率由现在的3.4%,增加到4.4%。年平均公顷生长量现有1.63立方米,增
加到2.29立方米。年总生长量由13.5万立方米,增到24万立方米。有林地每公顷蓄积现有
48立方米,增加到52立方米。
木材生产基本上搞抚育伐,大体稳定在7.8万立方米,使森林资源有一个休养生息的时
间。要大力发展木材剩余物的综合利用,利用率达79%,逐步改变产品结构,发展成品、半成
品,基本做到木材产量调减对国家贡献不减。实现上述规划的措施是:
第一,改变企业的经营性质,由主伐局变为经营企业局。林业部1964年批复定产文件规
定,乌敏河局九年内把可供主伐利用的资源基本采完以后,转为营林为主继续经营。现在时过
十六年,可采资源剩下125.5万立方米,多数分布在高山陡坡和跳石塘,不能主伐,只能进行轻
度经营择伐,壮龄林只有44.8万立方米,公顷蓄积77.7立方米,大量的是天然幼林,公顷蓄积
只有27.6立方米,其面积占用材林的72.7%(不算人工林),乌敏河已不具备主伐局条件,应
尽快转为经营性质的林业企业,自产自销。主要任务是培育森林资源,结合森林培育,每年生产
木材7.8万立方米(成过熟林经营出材3.2万立方米,其余是抚育改造出材),属于抚育择伐。
第二,把企业经营的中心重点转移到营林工作上来,集中力量把森林资源搞上去。一是大
力营造人工林。扩大森林面积,调整期间,大搞种苗生产,从1982年起,以年造林3万亩的速
度持续发展,逐步把宜林荒山、水湿地、疏林地和当年皆伐迹地造起人工林。到本世纪末,森林
面积扩大到105078公顷,比现在增加32256公顷,人工成林达到42639公顷,人工林比重达
41%;二是选择3000公顷适于杨树生长的高地位级林地实行集约经营,速生丰产。每年以300
公顷的速度营造人工速生丰产杨树,争取二十至二十五年,每公顷林木蓄积达到200立方米以
上,做为进入二十一世纪木材采伐的接续资源;三是加强幼杜林的抚育管理,提高林木生长量。
对现有天然幼壮林分类经营,郁闭度0.7以上抚育间伐,促进生长。郁闭度0.5~0.6的封山
管护,适时抚育。郁闭度0.4以下的改良为人工林为主的人天混交林。同时,要加强人工成林
的抚育管理,促其速生丰产。现在每公顷人工林生长量为1.4立方米。1985年达到2.4立方
米。1990年达到2.96立方米。2000年达到6.26立方米;四是搞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鼠害
防治,健全森保系统达到“四网三化”,加强林政管理控制计划外采伐,减少森林灾害的损失,保
证森林资源的安全;五是加强营林生产管理,按营林常年用工量最低月份的需要固定专业队伍
(包括集体营林队),实行定保奖励制度,把营林的数量、质量同劳动者物质利益结合起来,加强
技术管理,实行科学造林,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
第三,大力发展木材综合利用,千方百计为国家建设提供更多的木材制品。现有大木头资
源枯竭,要在枝丫小材上作文章,闹翻身,求发展,做贡献。一是对现有小胶合板、小刨花板、门
窗、活动房子车间进行技术改造,填平补齐,配套成线,增加产量,提高质量,扩大品种。二是新
建刨花板厂,1985年投产,1986年可达设计能力,年产1.4万立方米,可创产值1050万元。改
变产品结构,增加成品、半成品比例,把林业企业搞活。木材综合利用要真正担起安置青年,利
用剩余物,增收补亏三个担子,做到废材利用,小材大用,为国家做出新的贡献。
第四,以林为主,林农结合,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现有职工青年1.5万多人,还有1万名
学生10年内都要安排,光在森林上打主意不行,还必须面向125360公顷的山区自然资源,发
展农副业生产和多种经营,广开生产门路,多方安置人员,全面开发绿色宝库,繁荣山区经济。
要搞几大种(菜、粮、中草药、果树、木本油料);几大养(猪、牛、羊、兔、蜂、鱼、禽、木耳、
蘑菇);几大采(中草药、林木种子、山野菜、山林副产品);几大加工(农副产品、山副产品、中
草药),把林业办成林、农、工、商联合企业。三年调整期间要打好基础,农业要扩大面积,提高单
产,提高自给水平。人参和黄芪的种植面积要达到10万平方米和16.5万平方米,五味子4万株,养蜂
640箱,猪5.5千头,禽2.3万只,鱼15万尾,木耳19万段,磨菇95吨,采集山野菜250吨和其他山林土
特产品,并进行加工,为省内外市场和出口创外汇提供产品。
第五,搞好道路建设,以适应森林经营和综合利用的发展,十年内林道密度需达到每公顷
3.5米,新修公路229公里,满足营林生产及综合利用和多种经营的需要。
第六,要转动全民和集体两个轮子,把林区经济搞活。按照省委领导同志提出的划开集体
经济的四项原则,坚决把集体经济划开。对经济联系密切,不宜划开的搞联办合营。今年要划
出集体厂(点)20个,7300人。集体积累将有100万元。明年集体经济将有一个空前规模的发
展。在经营内容上,从该局原木资源少,锯材能力大的实际出发,属于原料性木材加工一般由企
业搞,其他凡适于集体经营的,如三次加工,综合利用,更新造林,抚育间伐,种、采、养、加、修
路、建房、社会服务等,都要调动集体的力量,用滚雪球的办法,扩大积累,发展生产。要重点抓
好综合厂、农丰农场、红旗沟等场点,总结经验,推动集体经济的发展。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
调整处理全民和集体的关系。既不侵占全民,又不平调集体,在全民经济扶助下发展集体,用集
体补充全民,加快林区建设的步伐。
第七,改革“四项费用”的管理体制,减轻企业负担。劳保开支、文教经费、商业亏损和政府
经费等四项费用年年200多万元。现在全局职工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奋斗一年的收入全部补
充这四项开支才勉强不亏损。劳保开支“文化大革命’前由工会劳保费开支,随着工会组织被砸
烂,改由企业开支。乌敏河这个老局留下了大量老弱残人员,而新局职工队伍年轻,又没有包
袱,现行办法不利于考核企业经济效果。在工会已经恢复活动的情况下,建议改由林管局统一
提取费用,交由工会管理。文教经费和商业盈亏统一管理,统一核算。这样改革,国家既不多支
出,又通过管理统一提取,解除了穷局负担,尚可通过预算制进一步加强管理,节约开支。建议
伊春市将这项费用改由管局核算,现在区级政府经费打入木材成本,由于木材产量多寡与政府
管辖范围不等,难以考核企业管理的好坏,不便管理,建议把区级政府经费同地区政府经费一
样由林管局统一提取,按区预算下达使用。如果实现“四项费用”改革,这个局每年可减轻100
万元的负担。
第八,国家要在政策上给予照顾,经济上给予支持。30年来从乌敏河林业局拿走木材1千
多万立方米,超过资源负担能力的60%以上,上缴利润税金13800万元,等于国家投资的7
倍,而在林区建设上有很多欠帐,把不能采伐利用的幼壮林资源,很大的摊子沉重的负担留给
了乌敏河局的职工群众。按照规划要20年把森林资源搞起来,10年左右补还道路欠帐,为房
舍更替,1985年前把综合利用搞上去,大体需要5千万元,国家不给予必需的支持是很困难
的。具体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请示中央林业部批准改变企业经营性质,由主伐局改为经
营局。7.8万立方米木材按抚育伐处理。除坑木外,就地加工,增加收入,用于以林养林;二是批
准实行“四项费用”改革,在未改革前,允许政策性亏损;三是增提育林基金,木材调价后,每立
方米由10元增加到20元,企业留用不足时,由林管局按营林计划调剂补充;四是总局每年安
排国家投资,要在补还道路欠帐、房舍更替、发展综合利用方面给予支持。这四个方法,关键是
前三项实现后,企业自筹力量增强,加上集体经济滚雪球的力量,国家每年大约补助140万元
既可发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