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岔楞场事件
南岔楞场事件
南岔林务分局伊春第二作业所十公里楞场于五月九日十二时三十分起火,全
场烧毁,计损失最好原木五万零六百十五立方米,天桥一座,岗楼一所,及散在木
头与警卫排之衣被等,价值千亿以上。起火原因,查系反革命分子洪喜山所放,该
洪犯原为中央胡子吴长江队班长,曾与我作战三次后被俘获,因自称匪兵,而得释
放,后又与工人合谋盗马,被汤原法院拘押有案。此次于九日十一时午饭后工人上
班时风势甚大,风向恰对楞场,洪走在最后首于工棚附近牛粪乱草堆中丢一烟头,
继顺道南行至距牛粪堆二百米处又丢一烟头至路旁草甸中,当该犯约计走出卅
步,草即燃烧起火,同时牛粪也沤着起火,两处并烧迅速蔓延,从东西两侧扑向楞
场酿成巨灾。
根据以上情况,除案犯洪喜山等着由松江省公安局继续审讯追查,进一步弄
清反革命背景予以法办外,对各该主管人员失职之处,特予以下列处分。
(一)第三作业所长张宏彬玩忽职守,对防火护林而不注意,分局令其打火道
二十一米,实际只打十七、八米,也不加检查,敷衍了事。对新来工人,则既不了解
教育,也无组织管理,致遭此次重大火灾不能有效扑救遏止,着予撤职开除工作。
(二)林务分局长王其清思想麻痹,工作马虎,对该局最大财富十公里楞场不
加重视,既未配备得力干部前往管理,也从未认真督责所属进行保护。今年该局在
此次事件前一个月中已经连续发生大小火灾八次,已遭受了损失,但并未引起注
意检查工作与具体布置防范,竟反将一部分护林队派去农场生产扶犁。平时又对
员工干部很少教育,无管理制度,致遭此次严重损失,应负管理失识之职。姑念其
到任不久,着记大过二次以资警戒。
(三)伊春第二作业所长信昌文,伪满警尉,不但自己对防火护林消极怠工,
反对警卫队说:“林务局有的是木头,烧点算啥,没有关系。”以致四月以来该地即
连续起火三次,烧毁大量原木、造成国家财产的损失,着即撤职并交人民法院法
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