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区划
第三节 区划
黑龙江省铁力林业局属于完整的国有林区,现在和将来都是国家重要的木材生产
基地。它的施业区的规划依据,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和铁力林区客观自然条件
的具体情况,把生态因子做为林业区划的原则和依据。而森林资源又是林业生产的物质
基础,又兼有涵养水流,防风调湿,保护发展野生动物,植物等。保证农、牧、副业
稳产,高产等多能的防护作用,所以林业区划同国民经济对林业发展的需重是一致性的。
铁力林业局施业区横跨铁力、庆安两县和伊春境内,区划界线以区划原则和依据
为主,适当考虑行政界线,主要按植被相似,经营条件相同,地理位置基本一致等方面进
行划属,相对保护施业区的完整。林业企业区划范围在国家批准森林施生案确定的经
营管理范围内,在省级区划的控制下与县级(四邻)综合区划协商,使林业区划走向一
致,以免重叠和偏划。铁力林业局与铁力县、庆安县、绥棱、桃山、翠峦、带岭、乌敏
河林业局等有关领导协商,妥善处理了邻县和兄弟林业局有争议的局部境界问题,并
达成了协议,埋没了界桩,互相签定了界线承认书。
认界协议书
一九八三年四月四日
界线互相承认书
根据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及黑龙江省稳定山权林权办公室指示精神,关
于铁力林业局经营使用土地面积界线,按着地形图和各县行政区域图等对照,双方协商
确认边界清楚,具体边界走向记述如下:我局施业区和铁力县分界线,由我局最南端
的第一号界标(即北纬47。2‘11‘‘东经128。21‘27‘‘)开始,以315度角西北方向至依吉
密第二号界标(即北纬47。6‘14‘‘、东经123。13‘39‘‘)止。
上术边框四至,请有接壤边界单位,修定后予以承认,互相签字盖章,以便呈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给我局经营范围使用权限土地证。
毗邻单位: 经营单位:
黑龙江省铁力县(局) 黑龙江省铁力林业局
(公章) (公章)
县长 孙捷贵(印) 局长 姚士义(印)
经办人: (印) 经办人: (印)
一九八三年四月四日 一九八三年四月四日
注:本协议书一式 份
认界协议书
一九八三年三月十二四日
界线互相承认书
根据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及黑龙江省稳定山权林权办公室指示精神,关
于铁力林业局经营使用土地面积界线,按着地形图和各县行政区域图等对照,双方协商
确认边界清楚,具体边界走向记述如下:
我局与庆安县分界线,由第二号界标(即依吉密的河北纬47。6‘14‘‘、东经128。13‘
36‘‘(开始,继向西北315度方向经四号界际(47。12‘30‘‘、东经128。0‘9‘‘);以
90度角折向东北经五号界标(北纬47。15‘8‘‘、 东经128。2‘49‘‘)又以90度角折向西北,
经六号界标(北纬17。7‘12‘‘、东经127。58‘57‘‘);再度折(向东北,经七号界标(北
纬47。19‘38‘‘、东经128。1‘31‘‘);再向西北经八号界标(北纬47。25‘14‘‘、东经
127。51‘1‘‘);又向东北交九号界标(即北纬47。26‘12‘‘、东经127。52‘13‘‘)止。
上术边框四至,请有接壤边界单位,修定后予以承认,互相签字盖章,以便呈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给我局经营范围使用权限土地证。
毗邻单位: 经营单位:
黑龙江省铁力县(局) 黑龙江省铁力林业局
(公章) (公章)
县长 邢 影(印) 局长 姚士义(印)
经办人: (印) 经办人: (印)
一九八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一九八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注:本协议书一式 份
认界协议书
一九八三年四月一日
界线互相承认书
根据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及黑龙江省稳定山权林权办公室指示精神,关
于铁力林业局经营使用土地面积界线,按着地形图和各县行政区域图等对照,双方协商
确认边界清楚,具体边界走向记述如下:
我局与乌敏局分界线,由第十九号界标(即北纬47。7‘30‘‘、东经128。36‘50‘‘)
始,沿分水岭向南经由二股西山(海拔822,5公尺和锅盔盖顶西坡到寒月后堵(海拔
904公尺)第二十二号界标(即北纬47。18‘11‘‘、东经128。4‘57‘‘)止。
上术边框四至,请有接壤边界单位,修定后予以承认,互相签字盖章,以便呈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给我局经营范围使用权限土地证。
毗邻单位: 经营单位:
黑龙江省乌敏林业(局) 黑龙江省铁力林业局
(公章) (公章)
县长 罗铭伟(印) 局长 姚士义(印)
经办人: (印) 经办人: (印)
一九八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一九八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注:本协议书一式 份
认界协议书
一九八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界线互相承认书
根据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及黑龙江省稳定山权林权办公室指示精神,关
于铁力林业局经营使用土地面积界线,按着地形图和各县行政区域图等对照,双方协商
确认边界清楚,具体边界走向记述如下:
我局与绥棱林业局分界线:由第九号界标(即北纬47。26‘12‘‘、东经127。52‘13‘‘)
开始,经由青水山(海拔636公尺)到十二号界标(即北纬47。34‘40‘‘、东经128。
4‘20‘‘)止。
上术边框四至,请有接壤边界单位,修定后予以承认,互相签字盖章,以便呈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给我局经营范围使用权限土地证。
毗邻单位: 经营单位:
黑龙江省绥棱林业(局) 黑龙江省铁力林业局
(公章) (公章)
县长 阎长鹏(印) 局长 姚士义(印)
经办人: (印) 经办人: (印)
一九八三年四月一日 一九八三年四月一日
注:本协议书一式 份
认界协议书
一九八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界线互相承认书
根据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及黑龙江省稳定山权林权办公室指示精神,关
于铁力林业局经营使用土地面积界线,按着地形图和各县行政区域图等对照,双方协商
确认边界清楚,具体边界走向记述如下:
我局与翠兰林业局分界线,由第十二号界标(即北纬47。34‘40‘‘、东经128。14‘00‘‘)
始,向东南方向沿分水岭经由么上游联合大桥的十七号分界标,向东交第十九号
分界标(即北纬47。27‘30‘‘、东经128。36‘50‘‘)止。
上术边框四至,请有接壤边界单位,修定后予以承认,互相签字盖章,以便呈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给我局经营范围使用权限土地证。
毗邻单位: 经营单位:
黑龙江省翟峦林业(局) 黑龙江省铁力林业局
(公章) (公章)
县长 穆忠奎(印) 局长 姚士义(印)
经办人: (印) 经办人: (印)
一九八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一九八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注:本协议书一式 份
认界协议书
一九八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界线互相承认书
根据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及黑龙江省稳定山权林权办公室指示精神,关
于铁力林业局经营使用土地面积界线,按着地形图和各县行政区域图等对照,双方协商
确认边界清楚,具体边界走向记述如下:
我局与带岭分界线:由第二十二号界标(即北纬47。18‘11‘‘、东经128。42‘57‘‘)
始,沿分水岭向南偏西方向到第二十二号界标(即太平岭北坡,北纬47。12‘54‘‘、东
经128。38‘53‘‘)止:
上术边框四至,请有接壤边界单位,修定后予以承认,互相签字盖章,以便呈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给我局经营范围使用权限土地证。
毗邻单位: 经营单位:
黑龙江省带岭林业(局) 黑龙江省铁力林业局
(公章) (公章)
县长 周未言(印) 局长 姚士义(印)
经办人: (印) 经办人: (印)
一九八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一九八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注:本协议书一式 份
认界协议书
一九八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界线互相承认书
根据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及黑龙江省稳定山权林权办公室指示精神,关
于铁力林业局经营使用土地面积界线,按着地形图和各县行政区域图等对照,双方协商
确认边界清楚,具体边界走向记述如下:
我局桃山局分界线,由第二十三号界标(即北纬47。12‘54‘‘、东经128。38‘53‘‘)
始,沿分水岭向西,经丰林和清溪相接的平顶山、折向南偏西方向交第一号界标(即北
纬47。2‘31‘‘、东经128。21‘7‘‘)止。
上术边框四至,请有接壤边界单位,修定后予以承认,互相签字盖章,以便呈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给我局经营范围使用权限土地证。
毗邻单位: 经营单位:
黑龙江省桃山林业(局) 黑龙江省铁力林业局
(公章) (公章)
县长 班显尧(印) 局长 姚士义(印)
经办人: (印) 经办人: (印)
一九八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一九八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注:本协议书一式 份
注:抄局资源管理土地划界卷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