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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虫灾

第七节 虫灾


无生之虫,有益有害。益者,促林茂粮丰产,是林之益友;害者,使村级粮损,灾
抓农天敌。害虫之灾,亦自然之役也。为林农之敌虫,当属松毛虫,其体长圆,腊状,身
多节,有毛,呈绿褐色。青食松树嫩芽。其繁殖力强,毁林威胁甚大。1981年春,松毛
虫一度成害,全局动员群众进行外抓和用药剂杀伤,松毛虫患始除。1582年由于干旱,
发生了地下虫害(蝼蛄、地老虎、金针虫和至米蛴虫等)。三屯农场的大豆和白菜等就
被虫毁坏了1O0多亩,受到了很大的损失。此外,林区还有一种为人之敌虫、当属森林
毙虱(草爬子),此虫体小,虽专圆形,背红、褐洁色,亦飞亦爬,毙虱分有毒无毒两
种,一多生于林内桔树和臭松林内,叮人如虱啄,如被有毒之货虱叮啄,人体逐即传入其毒
液。初痒,继而发烧,啄部红肿,并流黄水,始治之不及时,瞬间丧命。建局初期,有
的职工因其害而丧生。现已可以防治,保证林区人民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