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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营林生产

第三章 营林生产



  铁力林业局营林生产是从956年开始的。在1958年营林、森工机构合并后,由单
一元木材生产转变为采、育结合的生产方式。为了进一步贯彻以营林为基础的林业建设
方针,把林业生产转移到以营林为基础的轨道上来。在省森调二大队配合下,分别于
1969年和1976年进行了二次资源复查,初步模清了资源底数,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经
营利用规划。针对铁力林业局由于过去长期过量采伐,造成的采、育失调的现象,
于1979年按照黑林总字第334号文件“规定老林业局木材规模”的横冲,于1979年在
伊春市统一组织下,调减了铁力林业局木材生产产量,每年核定合理产量为十八万立
米。这样有利于森林资源的恢复和发展,使之新老林能接上薄砂地茬,实现永续利用。为迅
速扭转木材多头经营,体制混乱和“一把镐头造林,多把斧子砍树”的现象,还上营林
的欠帐,使本局摆脱“林尽山穷”的困境,再现“林茂山青”的新貌,并实现青山常
在,永续利用的目的。局党委加强了对营林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专门机构,组成了专
业队伍,投放了一定的营林资金,采取采育并进的方法,坚持贯彻以营林为基础的方
针。建局三十多年来,共培育新林1,801,389市亩,支出营体生产费用9,0O0多万元。
并修筑营林公路54公里,为发展营林生产做出了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