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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林政管理

第三节 林政管理


  林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的林业,是国家富足、民族繁荣、社会
文明的标志之一。在相当长时期内,本局林业基础极为薄弱,森林破坏非常严重,林
权不稳,政策多变。因此,保护森林,管理森林,发展林业是摆在铁力林业局面前的一项
十分紧迫的战备任务。局于1981年成立了林政机构(以前由营林处管理),负责铁力
林区林权和经营管理。
积极搞好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了经营区划工作,切实像护现有森林,产格
控制采伐,降低资源消耗,进一步落实林业政策。充实营林专业队伍,搞好森林资源
清查工作,建立健全资源帐和档案,在确实掌握森林资源消长情况下,严格执行了采
伐“许可证”和伐区拨交验收制度。多年来杜绝了乱砍滥伐和严重破坏森林资源现
象组发生,保护了森林,为发展林业做出了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