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节 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是林业企业的生产手段。铁力林业局根据年度生产计划,专业协作的要
求,全面平衡生产设备,并将多余的生产设备,进行当地封存,也有的调给需要单
位,以充分发挥全局现有的设备潜力,满足生产的需要。全局到1985年末固定资产总
值达8,822万元。
在固定资产管理上。有一整套的管理办法,并建立了固定资产的核算、使用、保
管责任制,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的转移、调出、调入、报废手续,进行定期盘点,专人
负责,基本做到了帐卡物相符。同时还做到了固定资产及时维修、保养,从而,提高
了设备完成率和利用率,充分发挥了设备的效能。
严格执行专用设备的调出调入手续和移交通制度。全局用于基本建设投资和各项专
款购建、购买的固定资产称交生产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和严格验收制度,及时登记入
帐,对不需用的固定资产,除经专门批准外一律按质论价,实行有偿调换。固定资产
的变价收入的,留归林业局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
在固定资产使用上进行折旧。在用的固定资产(包括工业生产用、非工业生产用和
出租的固定资产),都应进行计提折旧,纳入成本。季节性停用或因大修理停用的固定
资产和在车间内替换使用的机械设备,均都作为主在用的固定资产提折旧。进入八十年
代的前五平均提取折旧费533万元(按产价提折),摊本期成本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