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集体商业
第三节 集体商业
铁力林业局是国营森林工业企业,地切所有权属全民所有。但是为了扩大再生
产,安置待业青年就业,实行两个轮子一齐转,发挥两个积极性,充分利用森林资
源,凡是待业青年就业的地方,所有劳动工具和所获劳动成果等,都属于集体所有
制,但这些劳动者不是集体工人(因上级没批),属于企业待业青年、虽然经营性
是集体的,但还属于林业企业内部的经营形式和其成果不属于国家集体生产和经营。
全局集体商业都由待业青年进行经商,按劳分配,企业不谋取任何利润,只能热情支
持。到1985年末全局共有集体商店51个,就业人员1,201名。年经营金额
达700多万元,利润达15万元。如铁林联营商场(三屯农牧良种场知青百货商店)
总面积达3,590平方米(三层楼房),人员将近135名,年经销额达500
万元,纯利润达10万元、再如局供应科商业大楼(三层),总面积为1,400平
方米、安置待业青年52名,年轻销金额达120万元,实现上缴利润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