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老干部工作
第十一节 老干部工作
铁力林业局的干部队伍中,有一批是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这批德高望重的老干
部,对林业生产建设做出了贡献。为了使他们愉快地渡过晚年,于1981年成立了
老干部工作委员会,隶属党委组织部领导。后来随着形势的发展,于1983年5
月份成立了老干部办公室,配备了两名工作人员。局党委把这项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
日程,定期讨论研究,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本着 “政治待遇不变,
生活待遇略为从优”的原则,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到1986年6月末
止,全局共有老干部232人。其中,已退休的29人,离休的148人,在职的55人。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关于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
况,主要做了如下几项工作。
一是政治上一视同仁。离休的老干部同在职同级干部享受一样的政治待遇,按照
“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从优”的原则,认真处理离休干部的政治生活问题。
基本做到了三满意(本人满意,家属满意,领导满意)。
二是生活上从优。(1)烧柴。离休老干部同在职工一样,并给予优先照顾。
有的保送到家。(2)住房。离休老干部的住房标准享受同级在职工干部的待遇,在分
配住房时,给予优先照顾。(3)学习。离休干部需要到外地学习、参观时,经费开
支一律规定报销。
三是医疗优先。局职工医院专门设立了老干部医疗室和住院处,治疗费用报销。需、要
转院治疗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是文化生活独厚。局设立一个老干部游艺室,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每天都正
常开放。经常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娱乐活动,很受欢迎,被称为“老干部之家”。
五是邀请和慰问。局党委和局凡是召开各种大型会议(如党代会,劳模会,职代
会等)都特邀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享受特殊待遇。每年元旦和春节,局党委组成慰
问组,到离、退休老干部家进行慰问,并解决一些实际生活问题。